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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住建局积极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25-05-09 13:41:56 来源: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近年来,昌吉州住建局深入贯彻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促进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目前全州共有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7座,全州各县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均达到自治区级B级无害化处理标准(昌吉市、阜康市达到A级处理),实际处理规模为1390吨/日,共有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处理规模600t/d,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我局不定期赴各县市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处置监督管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监管,进一步提高城镇生活垃圾设施运行管理水平。

一、加强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阜康市率先实施餐厨垃圾提升改造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20t/d,2023年12月初进行试运行;昌吉市餐厨垃圾处理建设项目完成竣工,处理能力100/日,目前正在设备安装阶段,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截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4%。餐厨垃圾处理车间100%工程量已经完工,目前设备安装已完成100%,预计2025年6月投入运营;实施昌吉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包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医疗垃圾处理项目、综合管理区等,垃圾焚烧处理规模为1200吨/日,分2期实施,近期600吨/日,远期600吨/日。该项目于2023年10月17日完成启动并网仪式,于11月下旬正式投入运营。全州各县市不断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二、坚持试点先行,促进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阜康市作为自治区级垃圾分类试点城市,2024年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进行推广,打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实现生活垃圾示范片区内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系统全覆盖,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公共机构(含党政机关及示范片区内商超、酒店、餐饮行业等)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50%以上,实现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全覆盖。

昌吉市作为自治州试点城市,制定了《昌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工作任务,实施并完成32座地埋,70座垃圾分类收集房,63座可回收暂存间,423座分类亭,99座智能柜安装并投入使用,完成昌吉市建国路街道、中山路街道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

三、积极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结合阜康市、昌吉市等试点城市垃圾分类实施经验,逐步与其他县市进行经验交流学习,着力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补齐末端处置设施短板,形成符合本地区域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