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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夯实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基础
发布日期: 2024-08-30 12:51:59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随着城市燃气的普及应用,我州城镇燃气管网不断增加,其中不乏出现一些因地理环境、维护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燃气管网“带病运行”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排查、坚决整治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燃气管道设施更新改造,健全管理机制,保障燃气管道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4﹞25号)文件精神及确定的重点任务,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我州燃气管网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昌吉州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提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进一步强化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全力推动集中整治工作。

二是强化燃气管道普查评估工作。根据昌吉州《昌吉州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州城镇燃气专班协调加强跟踪督导,督促各县市(园区)、燃气经营企业对所属燃气管网进行普查评估,并建立检验评估台账,现已完成我州城镇燃气行业燃气管道“带病运行”管网普查评估工作。累计排查城市燃气管道3897.67公里,其中需要更新改造市政管道47.9公里,庭院管道102.65公里,居民户内设施7.3万户。

三是扎实推进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结合前期排查评估结果,督促指导县市(园区)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项目,2024年计划实施更新改造项目8项,其中中央预算资金项目5向,总投资14800万元。超长期国债项目3项,总投资47300万元。各项目正在有序推进设计、招投标工作。各县市(园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建设施工,同时定期开展巡检、检验,保障燃气项目更新改造工程质量和维护保养。

四是扎实推进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会同州纪委监委开展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中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制定《昌吉州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中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方案》,重点对城镇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挤占、虚报更新项目补助资金,擅自将资金用于更新改造以外的工程项目。整治城镇燃气管道普查不到位,底数精确,“带病运行”管道改造不及时,质量不过关问题。整治城镇燃气管道和设施运行维护水平不高,损害更新改造成果等问题。通过信访、监督检查等渠道汇总“带病运行”管道、群众急难愁盼等问题5条,已全部完成整改。现此项工作仍在有序推进过程中。

下一步,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积极与住建厅和州发改委等部门沟通对接,争取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项目资金扶持等政策支持,加快推进新建、续建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推进,做到应对更新改造项目采取定期调度、专项检查、抽查核实等方式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坚决防止挤占、虚报、挪用等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