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那提·哈布赛买提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和管理的建议》(工交财贸类8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业委会建设基本情况
全州共有住宅小区822个,建立业委会507个(覆盖549个小区)、建立物管会 125个(覆盖237个小区),覆盖率91%,335个业主委员会成立了党组织,138家物业服务企业成立了党组织。2024年共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241次,制定管用措施48项,妥善解决诉求和矛盾纠纷5481件;街道(城关镇)党组织+社区党组织+物业服务行业党组织“三位一体”联动管理体系指导物业服务企业230次、督促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112个。
二、制定并发布推动措施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深度融入社区治理总体格局,以高质量物业服务推进美好家园建设,提升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州党委组织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制定印发了《昌吉州关于加强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促进高质量物业服务的若干措施》和《昌吉州关于加强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促进高质量物业服务工作手册》。
三、保障业主大会及业委会成立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大会及业委会成立作出了明确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了符合召开业主大会条件的,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业主或者委托的物业管理人的报告后,应当书面通知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第三十四条规定了主大会可以选举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执行机构。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区,可以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在征求该物业管理区业主意见并取得过半数业主书面同意后,指导物业管理区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临时代行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职责。由县市组织部门会同住建、民政等部门,对业委会空白小区挂点督办,组织街道(镇)社区党组织逐个小区推进,动员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实现业委会应建尽建。针对暂不具备设立业主大会条件的,组建由社区居委会、业主代表等参加的物管会,临时代替业委会开展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一是加强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健全业委会向社区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在业主代表、业主大会提议物业服务人员选聘、环境改造、动用大额维修资金等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执行前,要向社区党组织报告,推动业委会主动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由社区党组织督促业委会每年向业主公布业主共有部分经营与收益、维修资金使用等信息,保障业主的知情权。二是强化业主委员会监督监管。建立街道(镇)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业委会纠错和退出机制,对业委会作出违反法律法规、侵害业主和物业企业合法权益的,要依法撤销其决定。对业委会不履职尽责、无法正常运行的,要依法重新组织换届改选,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业主权益。县市物业主管部门、民政部门每年会同街道(镇)对业委会委员进行全覆盖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业委会成员依法依规履职能力。三是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街道(镇)要及时收集物业服务诉求和矛盾纠纷,召集相关单位和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等各方代表参加,共同协商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服务问题。针对街道(镇)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无法解决的物业管理服务问题,组织部门要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统筹联动、政策集成、工作指导,重点解决物业管理服务中“一个部门办不了、多个部门办不好”的问题。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0日
联 系 人:赵易多 联系电话:0994-2321693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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