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村清洁取暖改造,是提升农牧民生活品质、全面改善农牧民冬季取暖条件的重大行政决策及重要民生工程。“十四五”期间昌吉州计划实施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3.2万户,截至目前全州已完成9.66万户,2024年全州将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取暖改造3.7万户,全面完成昌吉州农村清洁取暖改造顺利收关。
一、2024年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做法
(一)制定实施方案,调整县市任务。结合“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总任务目标,州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谨细致梳理复核未通过需整改、上年度未完成需续建及2024年度新改造任务,全面摸清摸准全州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剩余任务,不漏一户精确锁定年度任务目标,制定印发年度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全力推进改造。结合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各县市推进实际,依据相关文件在保持总任务不变基础上,州政府向自治区申请对部分县市任务进行调整,促进各县市进一步全面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加快年度任务实施。
(二)用好财政补贴,开展实地指导。2024年度昌吉州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55亿元已到位,州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整体总目标任务完成要求、各县市任务分布实际、最大化发挥补助资金效益等因素,科学规范制定年度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州财政部门审核后已预拨付至各县市,同时组织各县市积极申报、争取各类债券、项目等资金,不断强化清洁取暖改造资金保障。结合昌吉州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专项整治,州住建局选派专人实地回访核查清洁取暖改造实际运行情况,精准溯源复查取暖费用较高农户,深入分析部分农户反映取暖费用较高原因,详细掌握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实际运行情况,全力推进年度改造任务并切实解决改造农牧民合理诉求,截至目前州住建局选派专人赴各县市实地服务指导3批次,累计共调研7个县市、23个乡镇、90个村庄、190余户改造农牧民、9种取暖设施设备。
(三)定期开展调度,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实行上半年每月调度、下半年每半月调度制度,定期精确掌握各县市实际改造进展情况,前后对比分析存在问题,对改造进展缓慢县市及时提醒、及时指导,督促加快改造进度。通过定期调度、实地服务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实施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全过程监督管理,要求各县市严把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产品设备、售后维保等重要环节关口,积极通过推介会等形式做好取暖设备选型服务指导及宣传,及时筛选淘汰能耗高、售后服务差的产品设备,帮助改造农牧民选用更加节能、取暖效果更好、与房屋取暖实际更匹配的设施设备,切实保障改造质效。
二、取得成效
(一)年度改造任务加快推进。截至目前,全州37213户农村清洁取暖改造正在开工建设28590户,开工率76.9%;已完工13903户,完工率37.4%;前期手续阶段8623户;已完成投资3.85亿元;其中“乌−昌−石”区域昌吉州四县市11522户改造任务开工率100%,已完工8151户,完工率70.7%。
(二)环保效益。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不仅有效促进昌吉州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更有效促进“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按照农村燃煤取暖一个采暖季消耗8吨煤炭测算,2021年至2023年昌吉州实施清洁取暖可减少煤炭燃烧92.60万吨左右(含城市热源清洁化替代减煤15.32),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硫3427.31吨、氮氧化物842.933吨、可吸入颗粒物8169.966吨、细颗粒物6354.418吨、挥发性有机物3399.521吨。
(三)民生效益。实施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农牧民不用再寒冬起夜加煤、拾炭倒灰、手黑受冻,房间灰尘明显减少,卫生条件明显改善,生活品质显著提升,不仅消除了燃煤取暖房屋内环境脏乱现象,还极大减少了煤烟中毒、火灾等供暖安全事故发生,极大解决了冬季燃煤取暖不便利、安全性差的问题。综合不同年度散煤价格,清洁取暖较传统燃煤取暖整体性价比较高,群众比较认可,满意度不断上升。
(四)经济效益。2022年昌吉州成功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并获得9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支持,以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为杠杆,撬动昌吉州计划投资40.34亿元,极大刺激了社会资金资本投入,发挥了很好的经济效益,有效加快了全州清洁低碳用能环境的构建。2021-2023年,近年昌吉州散煤市场平均价格500元左右,按农牧民一个采暖季约8吨燃煤消耗计算,一个采暖季燃煤成本约4000元左右,根据清洁取暖改造农牧民实际运行情况,“煤改电”100平方米住房一个采暖季运行成本为2400-3600元,“煤改电”100平方米住房一个采暖季运行成本为2500-4000元,改造群众切实得到了实惠。
三、下一步计划
(一)在对各县市年度农村清洁取暖改造进展情况全面调度过程中,进一步强化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督促各县市做好设施设备选型服务,严把取暖设施设备产品及安装质量关,确保项目进度和改造质量。
(二)持续严格开展农村清洁取暖改造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治促改,以治促进,不断提升改造质效。
(三)加大农村清洁取暖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执行监管力度,督促各县市严格规范、及时有效用好补助资金,最大化发挥补助资金效益,助推年度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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