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住建部、自治区建设工程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基层质量安全及消防验收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储备,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监管工作效能,规范监督行为,决定举办全州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消防验收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县市(园区)住建部门分管质量安全领导、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及消防验收人员,辖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
二、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4年3月5日至3月8日
培训地址:新疆昌吉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昌吉市世纪大道北路)
三、培训内容及课程安排
质量安全监管、消防验收人员培训内容及课时安排详见(附件2)
四、交通及住宿
此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单位参与培训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相关要求
1.参加培训人员于3月4日在培训地点报到;
2.培训期间注意会场秩序,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
3.所有报名人员都要按时参训,不得缺席、迟到;
4.培训期间实行考勤管理,参培学员应妥善安排工作,按时参加培训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缺勤。对不按时参加培训的学员,我局将培训学习情况反馈所在地住建部门。
5.参培学员应认真梳理培训内容,落实好培训学习的宣传和贯彻工作,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能,确保培训取得实效且产生可持续性效益。
六、报名方式
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参会人员报名表(附件1)于2024年3月1日前报昌吉州住建局。
联系人:曹国举 联系电话:0994-2354679
附件:1.昌吉州住建系统质量安全及消防验收培训班报名表
2.2024年质量安全监管、消防验收人员培训内容及课时安排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2日
附件1
昌吉州住建系统质量安全及消防验收培训
班报名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是否 住宿 |
附件2 | ||||
2024年质量安全监管、消防验收人员培训内容 及课时安排 | ||||
序号 | 日期 | 课程名称 | 时间 | 主讲人 |
1 | 3月5日 | 开班讲话 | 10:00-10:20 | 吴涤 |
2 | 3月5日 |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10:20-11:50 | 张亮 |
3 | 3月5日 | 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高新区住建局主要领导、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 11:50-12:20 | |
3 | 3月5日 | 2024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重点工作要点 | 12:10-12:30 | |
4 | 3月5日 | 《自治区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办法》解读 | 12:30-13:30 | |
5 | 3月5日 | 《关于加强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息化监管工作的通知》解读 | 16:00-19:30 | |
6 | 3月6日 | 《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解读 | 10:00-13:30 | |
7 | 3月6日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解读 | 16:00-19:30 | |
8 | 3月7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2023年修订)》解读 | 10:00-11:30 | |
9 | 3月7日 | 解读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主要内容结合案例重点解读; | 11:40-13:40 | |
10 | 3月7日 | 《关于昌吉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面使用预拌砂浆、标准养护室以及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和外脚手架钢板网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的通知》解读 | 16:00-19:30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 1个半小时 | 刁幕晨 | ||
3月8日 |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宣讲 | 10:00-14:00 | 吴晓燕 | |
11 | 3月8日 | 建筑消防设施验收施工项目现场观摩及实操 | 14:00-17:30 | 吴博 |
12 | 3月8日 | 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分组进行座谈交流 | 16: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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