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健全完善监管运行体制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在州纪委监委大力推动下,州住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十六个部门联合开展了昌吉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各成员单位坚持把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与建立健全监管制度结合起来,及时梳理和堵塞乱象问题所暴露出的行业隐患和监管漏洞,建立健全完善了我州行业监管运行体制机制。如昌吉州住建局为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行了招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在木垒县、玛纳斯县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如为遏制政府采购项目恶意投诉行为,有效解决政府采购项目未批先建的乱象,州财政局制定并印发了《本采购项目禁止供应商串通弄虚作假投标及恶意投诉特别条款》《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办理施工许可的告知书》。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完善了监管运行体制机制,规范了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优化了营商环境,从而推动了昌吉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
撰稿人:姚振鹏 审核人:林俊平 联系电话:0994-2381722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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