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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2 10:17:0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0/2017-00039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7-10-12
文  号: 昌州建管〔2017〕100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近期天气渐冷,我州各建筑工地将面临全面停工,农民工即将返乡。为全面做好当前社会维稳工作,贯彻落实8·30和9·29区、州党委维稳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总目标,为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有效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园区住建局要督促项目单位及时进行工程款结算工作,已支付工程款首先要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并联合人社部门做好监督发放工作。

二、县市、园区住建局要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信访案件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关系,防止出现恶意讨薪的行为。

三、各县市、园区住建局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认真开展摸底调查,提前做好预防,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矛盾,避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四、各县市、园区住建局要会同人社部门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对本行政辖区内的农民工工资信访案件提前进行研判,做好预情分析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