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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无故不参加违法违规建筑施工企业集体约谈会议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9-28 10:28:1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0/2017-000397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7-09-28
文  号: 昌州建管〔2017〕93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无故不参加违法违规建筑施工企业集体约谈会议的通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州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7年9月28日早晨10:30分,在州住建局四楼多功能厅召开了昌吉州违法违规施工企业集体约谈会议。昌吉市(新疆华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新疆龙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阜康市(新疆基业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市天山筑友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县永固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农业园区(新疆金域仁和混凝土有限公司),准东(新疆鑫利进混凝土有限公司),共7家建筑企业无故未参加集体约谈会,不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现在全州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1.责成辖区内住建部门对本辖区内无故不参加会议的企业给予诫勉谈话。

2.由无故不参加会议的企业向州住建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涉及违法违规的企业,责成辖区住建局给予经济处罚。

3.请无故不参加会议的企业近期上报资质动态核查资料,对该企业开展重点资质核查工作,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在核查未通过前,企业资质的所有业务予以暂停办理。

4.对涉及上述企业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县市住建局监督进行整改,对辖区内的企业加强管理。

希望全州各级施工企业能够引以为戒,按时组织参加

主管部门组办的各项会议。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28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