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0/2017-000348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7-09-07 |
文 号: | 昌州建城〔2017〕20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国家住建部国家级园林县城检查工作的通知 |
奇台县、玛纳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成2016〔235〕号),近期住建部将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对新疆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的城市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请奇台县、玛纳斯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察时间
2017年9月10日-20日期间(具体时间待定),每个县市实地考察时间为1天。
二、考察方式
考察采取创建汇报+查阅台账+整体观察+分组实地考察+考察座谈交流会(汇报会和交流会均由被考察县城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主持)。
1.创建汇报会。听取县城(城镇) 创建工作汇报,观看相关影像资料。
2.查阅台帐。对照标准逐项核查相关基础资料,创建县(镇) 各相关部门负责配合、答疑。
3.整体观察。针对县城(城镇) 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评价和城市容貌评价、生态环境保护等指标。
4.分组实地考查。点位按照既定点位和抽查点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既定点位主要是指综合公园、污水处理厂、垃
圾处理场、自来水厂等必查点位,其他点位从县城(城镇) 各项统计台帐中随机选取,抽查样本按照实地考查打分表
中要求确定。表中所要求的数量是最低样本。随机抽查重点抽查老城区、中心区、出入口、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部位。山水格局的县城,增加抽查河湖水系等水体生态保护修复、山体保护与生态修复的选点。
5.考查座谈交流会。分组考察结束后,各考查组分别完成本组考查评议内容,形成考查意见。然后由组长召集碰
讨论商议形成对被考查县城(城头会,镇) 的综合考查意见。最后召开座谈交流会,考查组各成员分别就自己所看所见所听所闻,结合被考查县城的创建目标和国家园林县城(城镇)
标准,本着指导和帮扶的原则、肯定创建取得的成绩,提出整改意见。
三、工作要求
请奇台县、玛纳斯县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梳理各项工作,准备档案资料,确保数据准确,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级园林县城创建要求,制作高质量的宣传片,全面反映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成果,县市人民政府要统筹协调,安排部署县住建、规划、林业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联 系 人:王诗尧 联系电话:2343922 15509943344
联系邮箱:110243442@qq.com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7日
抄送:奇台县、玛纳斯县人民政府。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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