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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30 20:34:3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0/2017-000360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7-08-30
文  号: 昌州建管〔2017〕7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本局各科室、站、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实施办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自治州协同共治格局,现通知如下:

全局各科室、站、中心,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本科室、站、中心信息公示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将本科室、站、中心应公开公示的信息及时上传到局洪文杰处,由洪文杰使用单位数字证书,按要求负责信息上传工作。

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内容,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需100%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各县市及园区、本局相关科室,请将2017年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于9月22日前补录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请各县市及园区安排专人务必于9月10日前来我局建筑业科领取单位数字证书)。

三、全力配合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信用信息共享和监管,请各县市、园区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该项工作已列入今年的绩效考核内容,不得将公示信息迟报、瞒报、漏报,影响全州住建系统的年终绩效考核,因县市、园区住建部门和局内设科室、站、中心造成迟报、瞒报、漏报责任,局党组按相关工作制度和规定予以追责。

四、工作流程

登录网址http://xj.gsxt.gov.cn/xyzw/ →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下载专区→驱动下载→安装驱动→CA登录→123456(初始密码)

五、各县市、园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请联系各县市及园区工商局,本局相关科室请联系州工商局。微信号:18709940008,请注明县市及姓名。

联系人及电话:曹晓冬 0994-2518236  18209940888

刘瑞娟 0994-2342322  18709940008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30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