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加强外包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Z020/2017-000337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7-08-25 |
文 号: | 昌州建安〔2017〕42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加强外包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昌州建安〔2017〕42号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加强外包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州安委会《关于加强外包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望你们认真贯彻执行,确实加强对发包单位和外包单位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坚决打击无资质、超资质借用他人资质等非法违法承揽工程行为,严格落实发包单位、外包单位和第三方监督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工作,确保昌吉州安全生产形势的稳步好转。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25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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