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木垒县城市道路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 | CJZ020/2017-000221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7-07-27 |
文 号: | 昌州建城〔2017〕1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木垒县城市道路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 |
木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木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的请示》(木住建字[2017]90号)文件及《木垒县城市道路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我局组织专家审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木垒县城市道路系统建设项目以改善人居环境为根本,有利于加快木垒县新户镇、照壁山乡产业结构的升级,促进资源、环境的集约利用;有利于创造宜居宜业环境,提高公共设施服务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有利于改善就业环境,加快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有利于提升木垒县新户镇、照壁山乡总体竞争实力。本项目符合国家、新疆改善人居环境发展政策,对切实改善各族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维护社会稳定团结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项目建设规模为道路、给水、排水、供热以及照明工程,道路总长10014.412米,道路红线宽度20、22、24、26、30、38米。
三、本工程估算总投资暂定为20797.7万元。
四、项目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减轻投资压力,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7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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