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0/2017-000195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7-07-26 |
| 文 号: | 昌州建安〔2017〕27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上报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 ||
昌吉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8日以来,昌吉州住建领域连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7月19日,昌吉市环宇新天地南区9号楼在进行外墙施工时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1人轻伤。事故的发生,给个人、家庭、企业和社会都带来了巨大损失,充分暴露出个别施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第三方监督作用不明显,更暴露出我们住建部门在安全监管方面还存在责任不实、措施不力、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查处不彻底等问题。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州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强化住建部门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住建行业事故多发频发的态势,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针对发生的事故,我局7月23日下午召开了局长办公会,7月25日召开了党组会,并组织安监站、城建科、供热燃气办、质监站、执法支队召开了安全生产会议,通报了相关事故情况,传达了李翠玲常委和王燕副州长的安排部署及指示要求,强化分析研判,全面查找、预警、防范、处置住建行业内的安全风险点,着力消除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盲区和短板,在找前、找到、找准、找全上下功夫,重点对施工现场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坍塌及中毒等风险点进行防控,坚决遏制住建行业事故多发频发的态势。
二、全面安排部署,完善安全措施
7月20日制定下发了《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素质,加强建筑施工和市政公用企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和巡查责任,加大对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的业务指导力度,强化“安全无小事,小事也能捅大篓子”的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保持清醒头脑,以更严格的标准、更明确的要求、更完善的制度、更严肃的追责落实自治区和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实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检查
深刻吸取近期住建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惨痛教训,7月11日至13日根据州人民政府安排分东西两组对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分施工监理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24个施工项目、23个施工企业、10个监理公司,排查出安全隐患54条,下发《建设工程重大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7月12日至18日根据州党委安排对各县市(园区)进行了督查,共检查了32个建筑工地,16家施工企业,12家监理公司,9家供排水企业,22家天然气企业,74个液化石油气汽车加气站,13座城市自来水厂,9座污水处理厂,排查出安全隐患32条,下发《建设工程重大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7.19”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立即制定了《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组书记和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城建科、供热燃气办、招标站、质监站、安监站和执法支队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昌吉州住建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抽调州县两级住建部门精兵强将,组织开展住建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对全州在建工程项目、市政公用行业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包括供水、排水、公园、小游园、污水、垃圾处理厂、燃气)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铁的标准,严格监管执法,坚持质与量并重,每个县市(园区)检查结束后,立即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定人、定责、限时一抓到底,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销号机制,对法定代表人安全履职不到位、投入保障不充分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停产停业整顿措施。对一个项目被停工两次或一个周期内有3个项目被停工的,一律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安全事故的,将其纳入分级分类管理的C类企业之中,做到逢检必查,对不重视安全生产、主体作用发挥不明显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从资质、安全许可和招投标上进行限制,对相关责任人的从业资格进行限制和注销。同时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手续不全、违规建设的工程项目,一律停工整改,严肃整治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无证施工等突出问题,严格上限处罚,对因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而发生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对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不及时、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施严肃的责任追究,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同时,对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作风漂浮、未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存在问题或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相关人员,也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和巡查责任,加大对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的业务指导力度,督促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二是发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理的第三方监督责任,夯实建筑施工和市政公用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对不发挥主体责任和监督发挥不明显的施工监理企业和市政公用企业,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上限处罚。
三是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认真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严格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管理,坚决遏制事故多发的态势。
四是积极开展三级文明工地创建活动,以文明施工促进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不达标的一律不得评为文明工地。
五是继续推进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推广定型化临边防护,增强安全生产的科技保障能力。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形象,事关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我们昌吉州住建部门一定会看到问题和差距,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防止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等情绪,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昌吉州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以扎实有效的成绩迎接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6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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