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0/2017-000211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7-07-23 |
| 文 号: | 昌州建管〔2017〕65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 ||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进入7月份以后,住建领域连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7月19日,昌吉市环宇新天地南区9号楼在进行外墙施工时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1人轻伤。事故的发生,给个人、家庭、企业和社会都带来了巨大损失。为有效遏制住建行业事故多发频发的态势,消除安全隐患,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自2017年7月24日起,在全州住建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今年自治州固定资产投资增速50%的要求,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的情况,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铁的标准,严格监管执法,深入打非治违,正规昌吉州建筑市场的安全秩序,努力推进昌吉州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安全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自治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岳 永 州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 琴 州住建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副局长
刘 琦 州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许 刚 昌吉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张 亮 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主任
张 艳 昌吉州供热燃气管理办公室主任
陶永中 昌吉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陈展选 昌吉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主任科员
华辰泽 昌吉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科员
曹东杰 昌吉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师
江 元 昌吉州建设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科员
严 忠 州住建局建筑业科工作人员
董 刚 州住建局城建科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工程项目检查组和市政公用行业检查组。
(一)工程项目检查组
组长:许刚
成员:张亮、陈展选、华辰泽、曹东杰、江元、严忠
(二)市政公用行业检查组
组长:张艳
成员:董刚、成熔。
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检查领导小组,挑选精兵强将配合进行专项检查。
二、检查范围及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
1.全州住建行业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行业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供水、排水、公园、小游园、污水、垃圾处理厂、燃气);
(二)检查内容
1.市场行为检查的内容:
(1)基本建设程序执行落实情况和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
(2)施工现场维稳工作措施、制度的落实情况。
2.质量检查的内容:
(1)工程质量专项治理情况;
(2)工程实体质量及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落实情况;
(3)各方主体落实工程质量责任情况。
3.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开展情况;
(3)建筑业“同舟计划”实施工伤保险惠民工程落实及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4)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施工现场数字化工地建设情况;
(6)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特别是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吊篮等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的监控管理情况;
(7)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
(8)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9)各县市园区住建局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10)监理公司安全履职情况。
4.市政公用行业检查的内容:
(1)供水、排水、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2)各项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用行、人员执证上岗情况;
(3)各燃气公司的气源、门站、管网安全运行情况;
(4)居民和商业建筑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全情况;
(5)城市公园、游园内的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6)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维护设施搭设情况;
(7)市政公用企业落实社会维稳责任工作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用查看资料、检查现场、勘察实体对全州在建项目和市政公用行业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四、检查时间和行程安排
(一)检查时间:自2017年7月24日开始。
(二)检查行程:从昌吉市开始,具体路线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素质,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和市政公用企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和巡查责任,强化“安全无小事,小事也能捅大篓子”的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保持清醒头脑,以更严格的标准、更明确的要求、更完善的制度、更严肃的追责落实自治区和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实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深入打非治违,排查治理隐患。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手续不全、违规建设的工程项目,一律停工整改。严肃整治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无证施工等突出问题,严格上限处罚。对因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而发生质量及安全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分析研判,全面查找、预警、防范、处置住建行业内的安全风险点,消除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盲区和短板,着力在找前、找到、找准、找全上下功夫,重点对施工现场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坍塌及中毒等风险点进行防控,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填写《2017年自治州在建工程一览表》(见附件),所有在建的开(复)工项目只要未办理竣工手续,一律列入其中备查,凡是发现有漏项、缺项的,我局将在全州进行通报。同时通知各受检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企业法人,检查时必须到施工现场,并将项目建设审批(管理)资料放置于检查现场,以备查验。
(四)坚持廉洁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检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接受监管对象的吃请,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无证施工等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上限处罚,对检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应立即停工进行整改,对同一项目两次被停工整改或一个周期内三个项目被停工整改的施工企业,申请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记录不良业绩,对企业资质予以动态核查,资质核查不合格的予以停业整顿。
联络员: 严忠 电话:2342322 18799688776
QQ:460173626@qq.com
附件:1.2017年自治州建筑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3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7月23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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