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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特变·世纪广场燃气泄漏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7-06 01:06:5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0/2017-00024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7-07-06
文  号: 昌州建质〔2017〕10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特变·世纪广场燃气泄漏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施工、监理、房地产企业:

2017年6月28日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特变·世纪广场小区天然气总阀处气体大量泄漏”督办通知书2017〕9号。我局高度重视,成立调查组对天然气泄漏事件原因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7年6月18日6时50分左右,特变·世纪广场一期工程4号楼一单元东侧天然气总阀处气体大量泄漏。物业公司值班巡逻人员发现险情后,迅速通知了物业管理处关闭了天然气总阀门,并启动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组织4号楼业主有序撤离。7时30分,建设单位、物业、天然气公司派出专家对燃气泄漏点进行了勘察并进行了抢修,小区内天然气已全面恢复使用。

二、施工发生原因

该项目由新疆特变电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苏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由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天然气工程施工。经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是苏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回填土工程采用粗放式回填,未按照《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规范》的标准要求进行分层碾压回填,导致回填土压实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出现回填土塌陷;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城镇燃气管道施工规范及管线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燃气管线底部未做混凝土支墩,导致回填土下沉拉脱燃气阀软连接,造成燃气泄漏。由于两家参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回填土施工,导致此次天燃气泄漏事故。

三、处理决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规定及“督办通知”要求,处理如下:

对苏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不按标准、规范施工的行为记录不良业绩一次,在全州通报批评。

四、几点要求

1.特变电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小区天然气管线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燃气管线安全使用。

2.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引以为戒,在天然气管线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同时,加大对已完成小区天然气管线进行巡查,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物业管理企业要对既有小区天然气管线进行全面排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加大回填土塌陷质量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散水、配套工程管线回填土严格按规范要求对进行分层夯实、碾压。

各参建单位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强化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及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扎实有效的开展自治区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76

        

  抄送:局领导班子成员,存档。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