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0/2017-000081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7-06-20 |
文 号: | 昌州建管〔2017〕55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建设领域预防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通知 |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昌吉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7〕52号)和《关于抓紧做好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的通知》(新财建〔2017〕108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预防和有效化解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社会矛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县市、园区,全州各级施工企业,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自觉服从服务于自治州经济发展的总体大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梳理近几年来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并进行清欠。坚决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严肃工程建设基本程序,认真抓好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治理,在确保今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的同时,全面做好本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矛盾的化解工作,为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制定强有力措施,做好工程结算的事中、事后监管
1.加强落实工程项目资金,将落实建设资金纳入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开工许可的前置条件,针对资金来源落实不到位,可能引发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资金达不到开工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自2017年起,新开工项目逐步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担保金额应当与施工单位履约金额相当,并向人社、住建等部门备案,凡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由担保人代其支付。
2.加强合同备案工作,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建设施工合同审查备案工作,在合同中将工资薪酬、支付措施、支付时间予以明确,并做为合同备案审查的主要内容重点审查。对合同中没有明确工程款支付违约责任人的施工合同一律不予备案。各县市园区住建部门要及时督促项目业主和施工企业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维护合同的法律严肃性,加强合同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3.明确用工责任主体,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各司其职,制定相应工程工程款及薪金拨付计划,按计划及时拨付款项。
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先行支付工资。因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分包致使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总承包企业或分包企业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也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5.建立用人单位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建设工程领域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对存在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在资质申报、资质升级、招投标、安全生产许可等方面予以限制,并将企业拖欠不良行为在建设云平台公开曝光。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6.加强建设领域市场监管。通过采取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监督、行政执法检查、竣工验收备案等手段,积极开展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对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采取通报、整改、限制招投标、降低资质等方式予以处理或处罚。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园区要进一步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要健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控制事态,及时妥善处置。
(二)规范工程款支付和结算行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应将已完成工程量及工程进度的审核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环节,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对建设单位未完成竣工结算或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且未明确剩余工程款支付计划的,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和审计为由,拒绝进度工程款结算和工程款支付。对长期不进行决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
(三)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和落实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矛盾化解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园区住建局对所属区域在建工程项目在7月底前开展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工作,对可能出现拖欠工程款或工程款不落实的项目,做好社会矛盾,重点监管台账,同时于8月5日前将摸底排查情况上报州住建局。
各县市、园区住建局,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对因化解矛盾不利的县市、园区住建局,将列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其进行年终工作考核。
附件:2017年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摸底排查统计表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20日
2017年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摸底排查统计表
序列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合同价 (万元) |
完成建安产值(万元) |
拖欠工程款金额(万元) |
拖欠农民工工资(万元) |
拖欠农民工人数 |
形象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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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拖欠金额(万元) |
社会拖欠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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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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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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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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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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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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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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