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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4 00:12:5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0/2017-00019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7-06-14
文  号: 昌州建安〔2017〕2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站、中心:

按照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的要求,为发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县市(园区)主体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发展,现印发《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望你们认真落实。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4日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专项治理为抓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监管力量,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检查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促进我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杜绝较大及以上规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将死亡人数严格控制在州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安全生产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副组长:王成忠     局建筑业科科长

阿布力孜   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

      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局城建科负责人

      州供热燃气办公室主任

李魁蓉     州建设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

 员:陶永中     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陈展选    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主任科员

曹东杰     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科员

刘瑞娟     局建筑业科工作人员

      局城建科工作人员

      州供热燃气办公室科员

      州建设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职员

四、工作推进措施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履职尽责”,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科室、州局与各县市(园区)住建局、各县市住建局与各建筑施工企业及市政公用企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工作部署。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自治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严密部署,合理安排,坚决落实。

(三)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提升业务素质和履职职责的能力,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监管监察执法程序等知识。

(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建筑施工及市政公用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加强供热燃气、液化气充装站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主体责任发挥不明显的企业,该约谈的约谈,该降级的降级,该取消资质的取消资质,该处罚的处罚,该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吊销。

(五)实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每半年对昌吉州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分类定级,采取差别化的监管方式,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检查力度,对于发生安全事故或长期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项目和企业,该整改的整改,该停工的停工,严重的申请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是按照住建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细则的通知》(新建质[2016]5号),指导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每季度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进行整改。二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供热燃气企业每三年必须对企业进行安全评价,通过安全评价后生产运营一年内必须达到三级安全达标,在每次督查中发现问题及安全隐患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或停业整改通知书。

(七)全面落实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全面贯彻落实《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州建筑施工现场实施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昌州建安【2015】7号),规范在建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验收及使用。2017年新开工建筑工程项目及跨年度在建工程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实施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八)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按照《自治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施工方案、持证上岗、消防安全、市政基础设施和地下综合管廊及施工现场扬尘等情况进行治理,认真做好坍塌、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食物中毒等常见事故的预防工作。

(九)认真做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家论证工作。每季度对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专家论证情况进行统计和审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对专家资格严格审查,是否对论证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有无图形式、走过场、讲情面等不良现象,确保整个专家论证过程真实有效。

(十)加强对县市(园区)主体监管责任落实的督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每季度或国庆、元旦、春节及两会等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组成督查组到各县市(园区)进行督察,重点督查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全制度落实和建筑工地及市政公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十一)加强维稳工作和应急管理。每日及时收集各县市安全生产和维稳情况报告,按时向安委会汇报当日情况,督促施工企业、供热燃气企业加强对分管领导及就业人员的应急培训,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及物资的储备,做好施工现场及供热燃气场站的维稳值班。6月下旬联合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办一次专项应急维稳演练。

(十二)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监管,进一步提升安全运营能力。对供水、排水、供热设备设施、公园、小游园、窨井以及全州燃气生产、使用、储存、经营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按照《城市供水规范化考核标准》开展考核,不断提高供水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水质安全。对供热燃气安全采取拉网式排查、抽查及暗访等方式加强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强调: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我们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守土有责,敢于担当,完善体制,严格监管,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二)严格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出现问题甚至引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安全宣传。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和网络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常识,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安全生产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