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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取消吴新波等8位评标专家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4 18:01:1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0/2017-000112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7-06-14
文  号: 昌州建招〔2017〕13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取消吴新波等8位评标专家资格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招标代理机构,各评标专家: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吴新波等8位评标专家由于自愿退出及长期不参加评标等原因,评标职责不能正常履行,为加强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取消吴新波等8人昌吉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资格。

附件:2017年昌吉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清出名单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4日

附件:

2017年昌吉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清出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清出原因

1

吴新波

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自愿退出

2

夏兆和

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自愿退出

3

张培德

新疆亚中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自愿退出

4

陈光伟

新疆晨光大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自愿退出

5

吕山庆

新疆银建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长期不参加评标、未交评标专家承诺书

6

叶志梅

新疆正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长期不参加评标、未交评标专家承诺书

7

王新军

新疆中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长期不参加评标、未交评标专家承诺书

8

李  彬

新疆正祥会计师事务所

长期不参加评标、未交评标专家承诺书

        

  抄送:州监察局、政资局,局主要领导及各分管领导,局办公室。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