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建筑外墙中推广应用酚醛泡沫保温板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Z020/2017-000053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7-05-18 |
| 文 号: | 昌州建管〔2017〕41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建筑外墙中推广应用酚醛泡沫保温板的通知 | ||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设计、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提高建设工程使用功能,大力推广安全耐久、节能环保的新型材料,加快发展防火、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材料,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推广应用绿色节能建材。酚醛泡沫保温板具有优异的防火、隔热、轻质节能等性能,耐热、难燃自熄和阻止火焰蔓延的阻火性等特点。请各县市、园区建设主管部门,各设计、施工单位在今后的民用建筑中予以推广应用。外墙保温严禁使用易燃保温材料。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8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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