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0/2017-000055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7-02-15 |
| 文 号: | 昌州建安〔2017〕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上报认真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整改方案的报告 | ||
昌吉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针对2016年建设领域安全事故多发的情况,我局深入分析原因,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监管的责任和相关制度,并制定了整改方案,现进行上报。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15日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履行行业
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整改方案
为切实解决行业领域事故多发,安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不深入、监管不力的问题,现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自治州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强化源头治理,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强化过程管控,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科学有效地预防各类建设领域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确保自治州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构建形成较为完善的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机制,使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安全事故得到全面遏制,年内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一般事故控制在州安委会下达的指标内。
三、责任分工
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白 新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赵治钧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 云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 琦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成 员:王成忠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科科长
周 阳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科负责人
张 艳 州供热燃气管理办公室主任
许 刚 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阿布力孜 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
(一)建筑施工
第一责任人:白新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分管领导: 刘琦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负责科室:阿布力孜 昌吉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
责任划分:负责全州在建房屋及市政工程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自治州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建筑安全事故。
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坚决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2)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和自治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积极推行安全生产“双随机”,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随机选择执法检查人员,强化执法信息公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制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尺度和执法主体。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吊销证照,从严追责的执法措施。
(3)严格安全条件准入和审查。严格审查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对达不到标准的施工项目,一律不得进行开工和复工。依托安全达标对每个施工项目进行再检查,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项目,立即停止施工进行整改,直到符合标准才允许进行施工,对一个周期内被停工两次的施工项目及有三个施工项目被停工的,申请暂扣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到班组和岗位。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
(5)实施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和专业技术机构参与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逐一论证,结合企业风险评估结果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实行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实行差异化动态监管。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建立举报隐患奖励制度,对自查自报的重大事故隐患不作为处罚依据,对举报检查发现且经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严肃处罚。
(6)强化差别化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公开曝光“黑名单”企业信息,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进一步畅通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对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律按顶格进行处罚,该降级的进行降级,该暂扣的进行暂扣,直至清除出昌吉州建筑业市场。
(二)供热燃气
第一责任人:白新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分 管 领 导:赵治钧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负责科室:张艳 昌吉州供热燃气办公室主任
责任划分:搞好监管,保障供给,服务社会,服务企业。贯彻国家地方城市供热燃气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编制城市供热燃气行业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指导行业开展规范达标工作;处理热气用户投诉,协调供需矛盾。
工作措施: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一是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形成责权利相结合,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安全生产格局,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增强企业全体职工人人抓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想安全的意识,确保企业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建设。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做好重点设备、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工作,确保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加强安全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规定配足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三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职工的安全操作技能,最大程度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定期在企业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通过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生产现场事故隐患排查等活动,增强企业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企业要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要适合企业的特点和从业人员的要求。实行全员安全培训。改变过去“重视对生产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轻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的现象,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培训和技能训练,严格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四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把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作为企业的安全监察重点,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强安全检查力度,形成州住建局督查、县市住建局检查、企业自查的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企业制定治理计划、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治理到位。五是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企业要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完善技术装备,引进先进的技术手段,加强科学管理,切实增强企业抗衡不安全因素的能力,提高本质安全度。企业要自觉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工作,保证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杜绝先天性隐患,从源头上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建立健全机械、电气等设备的使用、检查、维修和保养制度,严禁相关设备处于超温、超压、超负荷和带故障运行。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说明正确佩戴、使用,确保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六是健全企业安全监管体系。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健全覆盖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管理体系。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发展的责任意识,积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
(2)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不放松。结合昌吉州区域和行业特点,采取明查暗访、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逐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 二是加大督查频次,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不消弱。着力于治理大隐患、防范大事故,不断加大对全州所有民用供热燃气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的督查检查频次,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汇总建表,重大隐患一患一档,并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三是严格奖惩追责,坚持事故惩处尺度不打折。坚持“严”字当头,敢抓敢管、不徇私情、严格执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较大隐患,一律重处重罚,依法关停一批、查封一批、处罚一批违法违章的社会单位和个人。对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或予以关停。
(3)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和安全技能的掌握,对企业的发展、家庭和睦、社会稳定具有深远的实际意义。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大局。以务实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将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与“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安全法治观念,保障安全生产,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人人有责。坚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起各自的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加强企业人员思想教育,不断增强安全观念,不断强化安全基础,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突出重点、确保成效。结合“安全生产月”及各种节假日、敏感期间进行宣传,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务必使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隐患排查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后患,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三)其他市政公用
第一责任人:白新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分管领导:赵云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负责科室:周阳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科负责人
责任划分:督促指导各县市市政公用行业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全州市政公用行业生产安全和稳定供应。
工作措施:
(1)督促检查各县市全面排查城市供排水系统,强化输水管线、水厂、加压泵站等重点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
(2)督促检查各县市强化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线的检修维护,及时清淤管渠、检查井、雨水进水口,检修维护泵站,确保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
(3)督促检查各县市城市防涝物资和强制排水设施,组织抢险队伍,加强暴雨期间的人员疏散、交通组织管理,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处理内涝险情。
(4)督促检查城市桥梁等市政设施安全管理,加强井盖巡查,及时补齐或更换丢失、破损的井盖。对易发生冒溢地段的管道检查井,通过加装安全防护网等措施防止发生行人坠落伤亡事故。要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系统在城市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市政设施运行安全管理效率。
(5)督促检查城市市容环卫行业安全管理,要求各县市规范清扫作业操作,严禁将道路清扫垃圾倒入排水窨井,确保清扫垃圾及时清运。及时开展垃圾处理设施的检查和维护,认真检查填埋场填埋气导排、防爆、灭火设施的设置,禁止火种入场,防止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发生。认真检查焚烧厂各类管道、阀门、设备等设施,防止因管道破裂、阀门损坏等引起的安全事故发生。认真检查垃圾处理设施渗滤液导排及处理等配套设施,防止因渗滤液外溢、渗漏引起水体污染事故发生。严禁拾荒者进入垃圾处理设施捡拾垃圾,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办法,对各县市所有市政公用行业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市政公用行业完好率达到100%。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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