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上报新疆钲华建设有限公司施工资质审批备案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 000024/2016-000114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6-06-17 |
文 号: | 昌州建管〔2016〕5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上报新疆钲华建设有限公司施工资质审批备案情况的报告 |
昌州建管〔2016〕54号 签发人:刘春生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上报新疆钲华建设
有限公司施工资质审批备案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5月9日,我局受理了新疆钲华建设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增项)资质申请。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该公司报送的书面资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符合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及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条件。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同意批准该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且在公示期内未接到有关该企业意见反映,现将资质申报材料(壹套)上报贵厅备案。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17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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