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24/2016-000033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6-03-03 |
文 号: | 昌州建热〔2016〕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燃气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
昌州建热〔2016〕3号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燃气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局:
近两年,全国各地连续发生燃气供热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问题刻不容缓,由于昌吉州各县市部分供热燃气设施修建于九十年代,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管网、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逐渐凸显,为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提高全州供热燃气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应对能力,确保事件得到快速有效处置,现将进一步加强供热燃气应急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应急预案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管理意识
应急预案是突发事件快速、有序、高效处置的基础,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急保障以及各相关部门履职的依据,对保障公共安全和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巨大作用。各县市住建局要充分认识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督促供热燃气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注重学习和掌握应用,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加快编制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依据
预案是应急工作的重要基础环节,是应急工作的行动方案,是明确责任主体、实施严格奖惩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从州住建局对全州各个企业抽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都编制了应急预案,但也有少部分单位对预案建设不够重视,主要表现为:一是应急预案修订不及时,使用的仍是几年以前的陈旧预案;二是个别企业的应急预案未出台;三是预案编制和修订程序不规范,未征求主管部门、专家意见,未向主管部门审核和报备等。各县市住建局要督促供热燃气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和形势变化,适时编制或修订应急预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规定,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备案。
三、明确预案责任主体,着力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各类应急预案的牵头部门(单位)是应急预案实施的责任主体。因此,供热燃气企业要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岗位、人员深入学习,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和配合意识;组织人员排查、治理和监控风险隐患,落实预防、预警措施;组织预案演练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
四、加强应急演练和保障工作,切实提高应急处置工作实效
应急预案演练是锻炼应急队伍、检验完善预案、提高应对能力的重要手段。各供热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深入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按照州、县市党委、政府、应急办等部门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高风险部位、设施以及维稳的应急演练;演练要有详细脚本,要细化到每个人的职责、动作、位置;演练要有主管部门在场,演练结束后有音视频、照片资料,音视频和照片上必须有年、月、日、时间等信息;要强化应急演练总结评估,提升应急演练质量,促进预案的修订完善。大型应急演练要做好应急队伍、装备、通讯、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紧急避难场所等保障工作,做到多部门联合和响应。
五、熟练掌握预案内容,快速启动应急响应
熟练掌握应急预案启动程序是有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标志,各供热燃气企业要加紧学习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和运用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企业应当立即启动企业的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同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县市住建局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适时启动县市一级的应急预案。特别是当遇到较大、较大以上和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时,县市住建局应当立即按照规定的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并逐级上报县市政府、州住建局,确保信息畅通。
各县市(园区)住建局要按照《自治州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要求,加强应急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不但要解决预案“有没有”的问题,更要解决“会用不会用”的问题。要结合新疆维稳形势和安全生产情况,将涉及的液化气站(换气点)、汽车加气站、民用燃气、集中供热等供热燃气企业的应急预案彻底检查一次,切实把应急预案的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求县市住建局必须有各供热燃气企业的应急预案以及年度应急演练资料。对于未制定和修编应急预案、未进行年度应急演练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严厉追究企业责任,并对企业所在地县市住建局及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追责。
各县市(园区)住建局要督促各供热燃气企业在3月底前完成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工作,我局将在第二季度进行检查。
联 系 人:张 艳(主任) 张 新(科员)
联系电话:2320512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3日
抄送:局相关领导。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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