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进一步 做好春节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 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25 19:14:5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0/2019-000033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昌吉州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9-01-25
文  号: 昌州建管〔2019〕8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进一步 做好春节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 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现将昌吉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昌州农支办2019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近期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园区住建局要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清欠的主体责任,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极为重要的民生工作抓好抓实抓到位,深入开展摸排本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建立欠薪隐患台账,督促欠薪的施工企业、项目业主积极筹措资金,开展清欠工作,按照自治州人民政府《2018年自治州清理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完成清欠任务,务必做到春节前所形成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矛盾,全部得到有效化解。

二、请各县市、园区住建局要抽调相应的工作人员组成清欠工作专班,对本辖区内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再开展一次全面摸底排查,特别是对因欠薪没有及时清欠的现场留置人员开展专项检查,建立相应的留置人员台账,对欠薪不履行清欠主体责任的用工施工企业,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开展联合惩戒。

三、结合近期国务院、自治区、州人民政府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工作要求,将清欠账款和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减轻企业负担,保障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权益和民生福祉,有效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特别是清欠的工程款,首先要用于支付清欠农民工工资,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对拒不按要求履行进行清欠责任单位,加强惩戒监管力度,通过媒体媒介在社会中予以公开曝光。

四、从发文之日起到2019220日,各县市、园区住建局每周五上午1300前,向州住建局上报清欠动态报表,对近期开展摸排隐患台账在2019125日前同时上报到州住建局,我局将对不能按时完成上报任务的县市、园区进行通报,对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责任的县市、园区住建局和主要领导,造成群体性上访、恶意上访事件的,进行约谈。

联系人:郑涵予 联系电话:2342322 13899619998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昌州农支办20191号)

2.昌吉州住建领域清欠农民工工资动态表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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