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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26-06-09 17:49:14 来源: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2026年,昌吉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要求,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自治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一是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突出抓分类、抓收集、抓清运,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查缺补漏,对标完善设施设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设施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基本做到了即满即清,2026年上半年农村生活垃圾总处理量为22047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环境得以有效改善。二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州、县市、乡镇三级督查工作机制,完善村规民约中村民参与制度、村镇垃圾设施管养制度、村民卫生“门前三包”、垃圾简易分类和资源回收、垃圾集中处理、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和督查考评等制度。积极尝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有偿收费,指导有条件的村庄先行先试,通过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等途径,探索垃圾清运责任、费用共担机制。三是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堆渠,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城镇垃圾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监督管理和检查,特别是对田野、村头、道路沿线、村内空地等区域持续开展监督检查,杜绝陈年积存垃圾、临时性垃圾堆放点、随意倾倒垃圾、入坑直接焚烧等现象,坚决杜绝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产生。目前,全州70个乡镇443个行政村1536个自然村实现垃圾收运全覆盖,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的行政村数量438个,城乡一体化治理率达98.8%。

下一步将按照区、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总体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国家住建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持续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以项目建设完善收运处置体系,确保我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持续达90%以上。持续开展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垃圾随意堆放、倾倒现象排查,坚决杜绝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产生。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