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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全面落实“先查验后交付”制度
发布日期: 2025-11-17 17:38:52 来源: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为有效提升住宅品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好房子”,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在自治区新建住宅工程中强化落实“先查验后交付”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昌吉州住建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和指导,切实推进该制度的有效落实。

(一)强化宣传培训与指导,提升知晓度和参与度。昌吉州各县市(园区)住建部门累计组织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监理、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单位的培训会议10余场/次,深入解读先验房后交付制度的重要意义、具体内容及操作规范,强化企业责任意识,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同时,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以及楼盘销售现场公示等渠道等方式,广泛宣传先验房后交付制度,提高购房者对该制度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引导业主理性参与查验,营造“企业主动落实、业主积极配合、部门严格监管”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查验流程,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督促建设单位开展业主查验前,必须完成全部施工内容,且分户验收合格,经住建部门核查通过后方可组织查验。明确建设单位需提前7-10天向业主发放查验告知书,分批次合理安排查验时间,支持业主自愿委托验房师参与查验,现场提供《住宅工程查验要点》指引,确保查验全面精准。至2025年11月1日“先查验后交付”制度实施以来,昌吉州已分户验收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30套,均已实施业主“先查验后交付”制度。

(三)落实问题闭环整改,减少质量常见问题投诉率。将住宅项目“先查验后交付”落实情况纳入竣工验收核查内容,建立“业主反馈—清单登记—限期整改—复核销项”闭环机制,通过业主查验发现存在窗户漏风、地面裂缝、墙面空鼓、门窗污染等问题,建设单位根据查验结果做好记录并将业主反馈问题整改完毕后重新邀请业主查看整改情况。

下一步,昌吉州住建局将进一步深化监管力度。督促各县市(园区)对工作开展滞后、问题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项目不予批准竣工验收,对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公开曝光,增加专项检查频次,重点核查隐蔽工程质量及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制度全面落实。积极培育增强本地专业验房服务队伍,畅通政策咨询通道,加强政策解读和查验指导,提升业主专业参与能力。持续提升住宅工程交付品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