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州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建设法治住建。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以及领导干部学法情况
一是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会前学法、局长办公会前学法、一把手讲法学习培训制度,制定全局“普法责任清单”。全年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持中心组学法15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学法18次。二是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定《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制定领导干部个性化学法清单,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全年专门研究法治工作4次,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见效。按要求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2024年已开展自治州住建行业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1次,已参加2024年自治区住建行业党政主要责任人述法活动一次。三是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全年通过局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学法17次、党支部“三会一课”学法18次。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培训活动10场次,参学人员233人次。依托各类学习平台丰富学法用法形式,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情况
1.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按照州党委有关部署,动态调整《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事项清单》事项301项,调整后共有行政权力事项284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261项、行政检查13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示并执行。
2.健全新型监管方式。制定印发《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计划》,共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计划6个,局内部抽查检查计划11个。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6次,局机关组织抽查检查17次,共抽取各类检查对象247家(次),发现问题3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作为全州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市政公用行业等领域日常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最优的营商环境。
3.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关于优化昌吉州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接入服务的实施方案》,全面梳理全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和容缺清单,完成自治州工改系统3.0版本升级改造工作,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截至目前,昌吉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共线上审批项目1797个、办件数8567个。实行“多图联审、多审合一”,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1964项。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现场培训的方式,在全州住建行业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及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组织全州住建行业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对住建部及住建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昌吉州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行政处罚事项“三张清单”》的学习,规范行政处罚裁量的范围、种类和幅度。制定落实《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依法规范监管行为,强化监管职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我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推行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减少涉企检查频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情况
严格落实区、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讨论和表决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确保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州住建局党组会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凡涉及州住建局“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对标“干事创业好班子”,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区州各项决策部署,全年组织召开党组会议20次,对住建事业各项工作统筹安排落实。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案审会集体讨论制度、法制审核制度及律师意见书制度。2024年对立案的14个行政处罚案件共出具22份法制审核意见书,8份律师意见书。共召开3次案审会,对14个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讨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4个,作出罚款1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做好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领域立法工作。研究起草《昌吉回族自治州居民燃气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推动解决城乡居民燃气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等问题。该法已由州人大立法委员会提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颁布施行。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18号),对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报备程序,严禁越权发文、严格制发程序。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工作要求。未经合法性审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动态开展两轮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由我局起草、州政办发文的1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及6个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拟修订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1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6个政策性文件;对我局制发的114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15个,继续有效99个。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标准化、动态化管理工作,维护昌吉州住建领域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根据州党委编办《关于不再保留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通知》(昌州党编办〔2024〕41号),原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职责已回归州住建局。制定落实《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规范违法行为线索举报登记落实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音像记录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住建部住建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精准稳妥执法。
4.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昌州建执法〔2023〕1号),形成职责明确、规范高效的行政处罚案件闭环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目录。要求县市统一使用自治区住建厅2024版行政执法格式文书,提高执法案卷和文书的规范化水平。落实“双公示”制度,全年在我局网页及“信用中国”共公示行政处罚决定8个,公示行政许可122个。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邀请局聘请律师开展法治讲座4次,讲座内容涉及行政处罚程序、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内容。同时依托法治大培训、“法治讲堂·逢九必讲”等平台开展培训29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依申请对我局2023年3个违法转包案件组织召开3场次听证会,于2024年作出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决定149万元。动态调整《昌吉州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行政处罚事项“三张清单”》事项由50项缩减为39项,全州运用三张清单办理案件17个,处罚金额12.5万元。
5.加大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一是严格监督县市住建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2024年累计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地328个,排查一般质量安全隐患2096条、重大安全隐患42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68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5份。组织申报自治区级标准化工地示范样板项目16项,自治区复验公示通过13项,评选建筑工程博峰奖优质工程项目26项、州级标准化工地示范样板项目38项、评选州级优质结构奖项目38项。二是持续推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2024年累计联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检查燃气经营企业、汽车加气站78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检查发现隐患问题1287条并全部完成整改。共计实施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项目6个,新建及改造燃气管网 83.76公里。持续推广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及切断阀安装,截至目前,全州使用燃气的餐饮单位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率100%;全州天然气居民用户已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44.63万户,完成率98.41%。三是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监管和执法工作。全州依法公开进场招投标项目389项,中标金额76.63亿元。审核48家招标代理机构报送信息,审核590人次评标专家申报信息。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招投标交易过程文件实施在线监督核查,针对在线监督核查发现的27个项目中代理机构存在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招标公告编制不规范、人员不符等问题,给予扣除相应年度信用分值的处理并进行网上公示。四是全力做好供热保障工作。不间断开展供热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县(市)园区供热安全生产、热源项目建设、燃煤燃气储备、群众困难诉求办理等方面进行执法监督检查。2024年累计检查4轮次,检查供热企业12家次,开展入户走访62户,监督指导各县(市)园区解决群众各类供热投诉2997件,已全部办结。五是扎实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全州76个3000平米以上的建筑施工项目降尘喷淋设备和扬尘在线检测设备安装率达到100%。通过智慧工地平台对76个3000平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全覆盖调度180余轮次,发现问题274条,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向县市反馈《建筑施工项目扬尘问题记载表》,及时提醒县市园区住建部门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回头看,形成闭环管理机制。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和矛盾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情况
1.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的通知》,持续推动建筑企业、项目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昌吉州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建筑业企业共计6家企业已全部完成企业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二是积极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全州住建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人员、经营企业负责人开展质量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参训人数300人次。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召开2024年自治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暨应急演练观摩会场及分会场活动,有效提升住建部门、企业质量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水平。
2.加强信访等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
坚持抓党建促信访矛盾化解。坚持“用党建促进业务、用信访检验业务”,主要领导带头包案下访,紧盯案件持续用力,2024年州信联办转办住建领域重复信访事项共计33件,截至目前已化解23件,受理转办涉及城乡建设类州领导包案14件,已完成化解14件,受理互联网+督查等移交信访案件109件,已办结109件,住建领域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扎实稳定推进。
3.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昌吉州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024年共出庭应诉行政应诉案件4个,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
明运行情况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住建领域重要工作主动公开要求,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切实回应社会关切。2024年,在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条,完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34个。
(七)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情况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智慧监管,持续加强建筑施工领域监管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全面提升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将安全生产智慧化监管、视频监控、扬尘自动监测等内容实现互联网平台监管,不断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全州新建、续建3000平米及以上房建项目76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76套,安装扬尘监测设备76套,安装率均达到100%。通过智慧工地平台对76个3000平米及以上房建项目全覆盖调度180余次,发现问题274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八)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机关建设推进机制情况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强化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24年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法治建设工作计划、重点领域执法、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等法治建设工作11次。
(九)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情况
1.深入推进宪法法律宣传。制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第二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充分利用4月“宪法法律宣传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以及与维护稳定密切相关和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我局LED屏循环播放“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主题、《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内容,每月25日“电子显示屏法治宣传日”在局大楼LED大屏循环播放法治宣传内容,播放涉及住建领域的法治宣传内容30条,营造了浓厚的宪法法律宣传氛围。组织观看昌吉州“法润庭州”法治宣传“万人行”活动启动仪式,在亚心广场参加现场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在华洋广场参加依法治州办组织的“法治夜市”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营造风清气正的住建领域法治生态环境。
2.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宣传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法治大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通过大培训活动,面向全局干部职工和全州各县市村居(民)多种方式开展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条例、住建行业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及“以案释法”活动,在局内部利用十个局机关政治理论学习时间组织开展10场次法治培训活动。组成法治宣讲队赴五县两市三园区开展法治大培训活动,结合近年办案情况、典型案例分析讲授供热及燃气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施工安全双重预防控制体系、最新的施工评标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课程共计十场次,培训县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员、行政执法人员、建设单位代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人员564人、培训社区居民269人,共培训人员833人。
二、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宣传质效还需提升。“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重点领域执法与普法衔接还不紧密,执法单位普法主体责任压的不实,主动送政策、送法律较少,实效性不强。
(二)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督促指导方面作用发挥不明显,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帮促指导力度有待加强。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措施力度不够。在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免罚轻责宽容执法改革过程中,落实《昌吉州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行政处罚事项“三张清单”》有短板。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监督落实。将“以案释法”工作和普法工作紧密结合,建立住建领域典型案例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震慑和教育功能。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工作。配齐配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充分发挥法制审核和律师作用,确保法律意见落地见效。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和评查,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大力整治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
(三)扎实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结合昌吉州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及时对昌吉州城市建设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三张清单”内容进行调整。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确保全面掌握并熟练运用具体内容。落实《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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