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州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新政发〔2021〕3号)精神,我局会同多部门制定了《自治州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1441996132@qq.com
2、传真:0994-2344162
3、通信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2号昌吉州住建局;邮编:831100。
4、联系人:韩莉莉 联系电话:232169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5日。
附件:《自治州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5日
上一篇: 昌吉州中央环境保护...
下一篇: 造价服务中心发布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