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关于《自治州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05 12:09:3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新政发〔2021〕3号)精神,我局会同多部门制定了《自治州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1441996132@qq.com

2、传真:0994-2344162

3、通信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2号昌吉州住建局;邮编:831100。

4、联系人:韩莉莉 联系电话:232169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5日。

  附件:《自治州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