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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1 年物业服务企业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1-03-01 19:00:5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为全面推进昌吉州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决定组织开展一次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区、州关于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按照《昌吉州2021年度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风险监控,组织开展此次联合“双随机”重点抽查,综合施治,强化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基本内容

(一)抽查时间:202161日至2021630日。

(二)检查任务名称:昌州双联〔20211号抽查任务;

(三)实施层级及方式:州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本层级的工作计划、匹配检查对象、执法人员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检查任务的执法机构及人员:州市场监管局相关执法人员、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执法人员。

(五)检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州直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12家,按照5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6家。

(六)联合检查事项:

1.物业服务不规范方面,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人)不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标准》(XJJ056-2019),提供的物业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不能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2.物业服务收费方面,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人)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重复收费、强制服务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人)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人)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及支出未依法予以公示等情形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面,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人)、业主委员会虚报、挪用、骗取、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七)双随机工作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新疆)(登陆网址为:http://xt.xjaic.gov.cn)

三、责任分工

(一)相关单位分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此次“双随机”抽查的牵头发起单位,负责具体的协调、组织、监督、实施和指导工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参与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一单两库”的维护和此次“双随机”工作对应业务的指导工作,为本系统开展“双随机”提供必要的保障。

技术支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行业系统服务咨询及技术支持部门,提供相关的培训、咨询服务。

(二)参与随机的执法人员:负责本次“双随机”抽查的具体执行,对市场主体的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录入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任务下达阶段(202162日-63日)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新疆)”制定检查计划,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匹配执法人员,并通知相关执法人员认领检查对象。

(二)任务认领阶段(63日-64日)

参与抽查的检查人员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新疆)”,认领具体检查任务,打印《随机抽查检查单》,做好现场抽查前期准备,梳理整合检查对象有关资料。

(三)现场检查阶段(67日-610日)

检查人员按分组一同进入检查现场,按照《随机抽查检查单》的检查项目,依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有关要求,逐条逐项对分派的检查对象实施检查,并收集好相关证据资料。

(四)结果录入阶段(611日-630日)

参与抽查的检查人员在联合抽查工作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分别将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新疆)”,由本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自动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联合双随机实施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抽查工作,按照此方案的时间、范围、比例、检查事项等有关要求,协调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工作,确保抽查检查依法依规完成,取得预期效果。

(二)密切协同联动。州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调参与单位的检查人员,认领抽查对象名单,做好查前准备,组织现场检查,督导辖区抽查进度等工作。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

(三)做好后续处理。各参与单位的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开展后续处理,涉嫌有关问题的要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或立案;发现问题线索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有关管辖权的行政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州部门联合双随机联席会议办公室: 0991-2321693

平台技术支持:华宇公司0991-2811572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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