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0/2021-000024 | 信息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1-02-22 |
文 号: | 昌州建执法〔2021〕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做好昌吉州燃气管道安全运行保障 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管理局,昌吉市城市管理局、阜康市城市管理局:
为扎实做好我州境内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保障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部署“一带一路”油气管道新疆境内安全运行保障工作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新政阅[2021]13号文件要求,州住建局高度重视,要求各县市(园区)抓好安排落实,切实做好州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保障我州能源安全。新形式下,各县市(园区)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党中央对新疆的定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认识做好燃气管道建设维护、安全运行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有效防范、管控和处理各种风险,有力应对、处置、化解各种挑战,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各项工作,确保全州天然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行。
二、切实履职尽责,保障燃气管道安全运行。一是各县市(园区)主管部门要坚持把安全作为发展的前提、把发展作为安全保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保障燃气持续稳定供应、燃气管道安全运行上强化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二是各有关企业严格遵守有关规划、建设、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全面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有关管道保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宣传管道安全与保护知识,履行管道保护义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燃气管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点突出高后果区(人员密集区、环境敏感区)应急预案,并与辖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当高后果区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应急预案或者重新制定。各县市(园区)主管部门与辖区有关企业要定期联合开展应急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实战处置能力。三是各有关企业要全覆盖组织彻查并消除燃气管道安全隐患,反复梳理各类潜在风险,以“最不利状态”下的底线思维,细化完善应对工作方案。要加强高后果区安全管理,采取增加巡护频次、加密设置地面警示标识、修建物理隔离等风险消减措施,不断提高处置突发情况和应对重大风险能力。要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维护良好的管道保护治安秩序。及时掌握当地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发布的大风、洪涝、地震等可能危及燃气管道保护自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全面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热备工作,确保突发情况下应急联动处置及时到位。针对冬、春季保供的硬任务,要继续优化生产运行组织,加强对关键设备的健康体检和维护保养,保障燃气持续稳定供应,努力营造安全环保的管道运输生态和氛围。
三、加强服务指导,助力燃气管道安全。各县市(园区)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有关要求,依法做好辖区内的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辖区内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自治州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应急局等相关燃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地下所有管道档案资料,规划新的建筑、设施和管道时,加强对已有管道的保护和避让,限期消除违规占压管道等隐患。
各县市(园区)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社会稳定、安全生产“三件大事”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全面加强“一带一路”燃气管道昌吉州境内安全运行保障工作,有效推动能源稳定供应,切实保障能源安全,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保障。
联系人:苗成兵 电话:0994-2338542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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