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住房 和城乡建设系统2019年防灾减灾日 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Z020/2019-000138 | 信息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9-05-07 |
文 号: | 昌州建质安监〔2019〕28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住房 和城乡建设系统2019年防灾减灾日 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昌吉州建设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昌吉市城市管理局(昌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阜康市城市管理局: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1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9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建传〔2019〕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请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开展住建系统防灾减灾日活动,认真收集工作记录、照片、视频等资料,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5月12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以及工作总结报州住建局。
联 系 人:曹国举 联系电话:2354679
邮 箱:1256546887@qq.com
附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9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建传〔2019〕27号)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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