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明确自治区工程造价 咨询企业相关业务事项 的通知》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明确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相关业务事项的通知》(新建标函[2019]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办理业务。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明确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相关业务事项的通知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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