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鸿铭
同志
领导职务
党组书记、副局长
领导分工
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主持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负责州生态环境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普法依法治理等;负责深化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一家亲”、驻村等工作;负责绩效考评、意识形态、统战、保密、基层减负、扫黑除恶、乡村振兴、援疆、档案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
领导履历
马鸿铭,男,回族,1975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曾任昌吉市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所所长;昌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昌吉市宁边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昌吉市二六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阜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昌吉州纪委常委、二级调研员;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