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昌州环评【2025】24号 关于新疆油田呼图壁165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2-11 17:26:51 来源: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25〕24号

关于新疆油田呼图壁165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石油新油(呼图壁)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油田呼图壁165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昌吉州呼图壁县二十里店镇东滩村,场区南侧距离呼图壁县城直线距离约10公里,北侧距离呼图壁县城约30公里。光伏场中心坐标为东经87°4'16.118 ",北纬44 °18'45.221"。项目规模:直流侧实际装机容量1982.76MWp,交流侧容量1650MW,合计安装620Wp组件共计3198000块。项目建设内容:光伏区建设,包括光伏子阵500个,箱式变压器500台(每个箱变底部均设置防渗贮油池),逆变器5500台,新建检修道路108.5km,整修进场道路4.5km。(2座升压站及配套建设的电化学储能站、220kV线路不在本次环评工作范围内,须另行环评)。项目施工期12个月(含3个月冬歇期),总投资4783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55万元。

根据山东海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的审查意见(呼环评字〔2025〕2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经我局2025年第四次行政审批联审会审议,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乱碾乱轧,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减少水土流失。采取机械治沙和生物治沙等综合整治措施,控制土地沙漠化的扩展。临时土方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等挡护及苫盖措施妥善堆放。敏感区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布设,应在开工前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在环境敏感区内不得设置料场,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周边须设置硬质围墙或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场地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定时定量洒水。施工期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进行遮盖、四周进行围挡或定期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洒水。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量,对运输施工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焊接工序选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配有净化部件的一体化设备,采用低尘低毒焊条降低烟尘浓度和毒性。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汽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车辆冲洗水等施工废水进入施工废水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和道路降尘洒水,不得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环保厕所收集后定期清运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变压器、逆变器安装基础减振垫,并加强对光伏电站逆变器和变压器的维护,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采取挡护、排水等措施进行防护,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平整、绿化,防止水土流失。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废料分类收集,可再生利用分类收集后出售,不可再生部分按照当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合理清运处置。施工生产生活区配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废光伏太阳能电板及组件更换后由供应厂商回收,不得在项目区储存。检修废油(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油桶、沾油抹布收集后依托拟建设的220千伏1#升压汇集站内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单位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开展工程环境监理,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相应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负责,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