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23】246号 关于新疆福田华腾农牧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万头肉牛养殖繁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日期: 2023-12-23 18:14:28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23246

 

关于新疆福田华腾农牧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万头肉牛

养殖繁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新疆福田华腾农牧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及《新疆福田华腾农牧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万头肉牛养殖繁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相关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申报情况

(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你单位已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若有删除不宜公开信息内容的还须提供删减后的电子版PDF格式原件1)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养殖区圈舍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圈舍的清洁卫生和通风措施;堆肥场定期喷洒复合发酵除臭菌剂,采用加密封盖及负压消臭隔离措施。恶臭气体均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牛尿、牛舍冲洗废水和部分生活污水,污水进入厂区内厌氧黑膜氧化塘进行处理,经无害化后须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和《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沼液作为液体肥料还田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牛粪经堆肥后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关于粪便无害化处置要求后作为农肥还田;病死牛尸体采用安全填埋井深埋方式或交有合法手续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兽用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按证排污。

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六、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