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环评〔2025〕215号
关于新疆美邻美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年产5万吨腻子粉、
10万吨瓷砖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美邻美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美邻美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年产5万吨腻子粉、10万吨瓷砖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昌吉州阜康市苏通小微创业园新疆东方启辰工贸有限公司院内,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50′32.473″,北纬44°9′32.628″。项目租赁阜康市新疆东方启辰工贸有限公司1栋已建标准化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3900㎡。新建1条年产5万吨腻子粉生产线,1条年产10万吨瓷砖胶生产线以及配套包装生产线,供电、供水等公用工程均依托阜康市新疆东方启辰工贸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占总投资的2.13%。
根据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的审查意见(阜环函〔2025〕34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置密闭式车间,运营期双飞粉、重钙粉等粉料均采用专用汽车运输至项目车间,通过真空泵打入料仓,废气通过仓顶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物料输送、储存、搅拌环节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物料输送通过密闭式绞龙输送,项目在人工投料工段、包装工段,分别设置集气罩(合计6台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通过2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最终由阜康市西部城区污水处理厂(阜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保持设备良好工况、合理布局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袋集中收集综合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用作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暂存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区域,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公司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倍量替代要求。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254t/a,按照倍量替代原则,需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508t/a,由2022年阜康市6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中分配解决(见附件)。
六、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履行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以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等监管职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件: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30日
附件
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表
污染物名称 | 替代总量(t/a) | 污染物替代来源 | 替代企业基本情况 | 上次替代后剩余量(t/a) | 上次替代后剩余量(t/a) | 本次替代后剩余量(t/a) |
颗粒物 | 0.508 | 2022年阜康市6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 2023年完成 | 131.6200 | 97.32634 | 96.81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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