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昌州环评〔2025〕58号 关于新疆际华七五五五职业装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3-29 18:14:41 来源: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25〕58号

关于新疆际华七五五五职业装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际华七五五五职业装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新疆际华七五五五职业装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南路40号新疆际华七五五五职业装有限公司院内,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8°18′24.480″;北纬:43°59′28.32″。建设内容为:新建一个2t/h的天然气锅炉。本项目投资为50万元,环保投资为16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32%;本项目占地面积234.5m2,在原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性质,根据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提供的《不予立案审批表》,该项目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不予立案调查。

二、根据新疆东方信海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结论、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的审查意见(昌市环函〔2025〕7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经我局2025年第十一次行政审批联审会审议,我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大气污染物为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引入1根8m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为50mg/m3,林格曼黑度1级),氮氧化物参照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州2021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有关工作的通知》(昌州环委办发〔2021〕17号)NOx执行50mg/m3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锅炉排水、设备清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泵和风机,优用选择高效、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维修保养,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厂家定期回收。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六)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倍量替代要求。本项目新增有组织排放量:颗粒物0.021t/a、二氧化硫0.03t/a、氮氧化物0.408t/a,按照倍量替代原则,需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042t/a、二氧化硫0.06t/a、氮氧化物0.816t/a。二氧化硫及颗粒物总量控制指标从2021年昌吉市共淘汰、煤改电29台燃煤小锅炉中调配;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指标从①2022年昌吉市农村清洁取暖工程8587户②2022年昌吉市拆除淘汰9台燃煤锅炉中调配(详见附件)。

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和环保设施隐患排查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负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件: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8日


附件

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表

污染物

名称

倍量替代总量(吨)

污染物替代来源

替代企业基本情况

原有总量指标(吨)

本次替代后剩余量(吨)

二氧化硫

0.06

2021年昌吉市共淘汰、煤改电29台燃煤小锅炉

淘汰、煤改电

6.02582

5.96582

氮氧化物

0.816

1.2022年昌吉市农村清洁取暖工程8587户;2.2022年昌吉市拆除淘汰9台燃煤锅炉

1、煤改电;2、拆除、淘汰

1、0.0153;2、4.9588

1、0;2、4.1581

颗粒物

0.042

2021年昌吉市淘汰、煤改电29台燃煤小锅炉

2021年淘汰、煤改电

54.66274

54.62074

(说明:2021年昌吉市淘汰、煤改电29台燃煤小锅炉减排项目原有二氧化硫17.49吨、颗粒物116.6吨,上次替代源是年综合利用15万吨脱硫石膏生产30万吨建筑石膏砂浆项目二氧化硫剩余量6.02582吨,本次替代后二氧化硫剩余量为5.96582吨,上次替代源是昌吉市百力新型建材水果筐建设项目颗粒物剩余量54.66274吨,本次替代后颗粒物剩余量54.62074吨。2022年昌吉市农村清洁取暖工程8587户原有氮氧化物37.7828吨,上次替代源是年综合利用15万吨脱硫石膏生产30万吨建筑石膏砂浆项目氮氧化物剩余量0.0153吨,本次替代后氮氧化物剩余量0吨。2022年昌吉市拆除淘汰9台燃煤锅炉减排项目原有氮氧化物4.9588吨,本次替代后氮氧化物剩余量4.1581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