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州美丽蓝天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昌吉州美丽蓝天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关于《昌吉州美丽蓝天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昌吉州美丽蓝天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11日,我局就《昌吉州美丽蓝天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昌吉州美丽蓝天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发布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截至2026年9月11日,未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收到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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