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建设开展情况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听取自治区、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核心内容纳入党组会必学范畴;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文选》《习近平经济文选》《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计划,持续深化理论武装。邀请生态环境部法规司专家专题解读《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党组(扩大)会、局务会专题学法9次,选派35名业务骨干赴宁德市参加专题培训,在全局上下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提升依法治理效能。一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执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职责,在重要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多次组织专题研讨,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持续提升。二是强化法治引领生态环境治理。将法治建设贯穿生态环境治理全过程,通过强化规划引领、立法保障和制度衔接,着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污能力。在州党委常委会专题解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及新发布规章10部;局务会开展“以案释法”7次,精准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配合州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全年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办事合规率达100%。三是规范管理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事项审核把关,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将项目实施合同、重大行政决策涉法事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全年累计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环境执法指导、行政复议诉讼等重大涉法事项224件次,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三)深化法治赋能社会治理,筑牢生态安全防线。一是创新非现场执法模式。推动执法监管与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机融合,全覆盖开展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等14套执法设备应用培训,显著提升非现场监管、精准溯源和快速响应能力。全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51起,同比增长23.9%,其中通过非现场监管发现线索并立案查处28起,占比20.3%,实现精准执法与柔性监管并重。二是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高效办结项目环评文件审批255项,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快速办结76个重点项目审批,审批时限压缩55%以上;推行环评与排污许可证“两证审批合一”试点,核发排污许可证电子证照168件,审批效能大幅提升。三是强化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成功推动玛纳斯县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内人为活动遥感监测疑似问题核查整改率达100%;全面完成辖区“一河一策一图”编制,按要求开展成效演练,保障流域水环境安全。四是规范环境信访与应急处置。全年办结环境信访件106件,兑现举报奖励金3.1万元;修订《昌吉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183家环境风险源企业基础数据库,组织开展并观摩应急演练3次,妥善处置1件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协助处置2件突发事故;帮扶指导157家次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全州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敏感事件。
(四)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一是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成功承办生态环境部执法师资力量培训班,联合州总工会举办2025年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实战大练兵技能比武竞赛,有效锤炼执法人员实战能力。投入资金1618.56万元,补充更新先进执法装备504台(套),组织多轮次装备应用培训,推动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新装备操作。充分运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非接触式监管手段,精准筛选问题线索,推动执法模式从“人海战术”向“科技赋能”转变,执法大练兵工作位居全疆前列。二是优化执法流程管理。编印执法工作手册,严格执行执法检查审批与通知制度,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全州执法检查记录数量同比减少31.5%。建立常态化案卷评查机制,先后3次对103个案卷开展集中评查,倒逼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标准统一、队伍素质提升。三是深化“执法+服务”理念。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依规实行减免处罚,实施不予行政处罚28件,实施从轻处罚6件,免予罚款384.5万元,强化教育引导,督促企业自觉守法。开展“三个一”(共学一部法规、共析一个案例、共定一批措施)说理式普法服务300余场次,约谈企业200余家次,动态调整160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有效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全年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3件,收缴赔偿资金3.65万元,实现惩治违法与修复生态有机结合。
(五)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执法与普法同频共振、学法与用法深度融合,系统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推行全流程说理式执法。将普法融入现场检查、文书送达、处罚告知等执法全环节,同步讲解违法事实对应的法律条款、整改要求及法律后果,通说理式普法服务,为企业送法律、送标准,协助排查环境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二是开展精准化普法培训。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畜禽养殖”“医疗废物管理”“机动车检验机构规范检测”等专题培训6场,覆盖企业负责人、环保专员1000余人次;邀请生态环境部专家专题解读《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提升普法专业性。三是打造多元化普法场景。充分利用局办公楼大厅、走廊、服务窗口等公共区域,悬挂法律名言警句和生态环境主题文化作品;通过新媒体平台推送环保知识、公益广告,累计覆盖群众10万余人次;参与昌吉州融媒体中心《法治生活》节目直播访谈,依托“昌吉环保”微信公众号开展生态环保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单日参与量突破2000人次;组织4家环保设施单位开展公众开放活动16场次,覆盖机关干部、学校师生、社区居民等群体,线上浏览及线下参与总人数达1万余人次,推动环保法治意识“飞入寻常百姓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学习精准性有待提升。法律法规学习与执法实践结合不紧密,针对性培训不足,部分干部对新修订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行政裁量权基准等理解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环境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非现场执法效能未充分释放。大数据分析、在线监控数据深度应用等方面存在短板,非现场监管发现问题线索的占比仍有提升空间;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不够健全,未能充分实现“监测、监管、执法”数据联动,影响执法精准性和效率
(三)行政许可规范化细节仍需完善。在办理涉及复杂法律关系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时,对关键环节的把控精准度不足,相关工作人员对审批所需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等专业知识掌握不够扎实,导致行政许可审批流程中存在潜在风险点。同时,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过程中,流程告知存在内容不完整、告知方式单一、办理进度动态反馈不及时等问题,对办理时限的管控不够严格,影响审批服务质量与效率
三、2026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深化法治理论武装,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优化学习机制,建立“需求导向”的学法计划,围绕新修订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行政复议诉讼实务、复杂案件处置等重点内容,持续开展专题培训、案例研讨,推动学法与业务深度融合。二是持续开展“走出去+请进来”培训,选派骨干赴先进地区学习交流,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开展授课指导,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探索执法模式创新,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一是提升非现场执法水平,开展大数据分析、在线监控数据应用等专项培训,完善案件线索到执法处置的闭环机制,推动非现场监管发现问题线索占比。二是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市监、住建等部门的数据对接,打破信息壁垒,实现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为精准执法提供数据支撑。三是持续优化执法流程,修订完善执法工作手册,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管理,定期开展1次案卷评查,推行优秀案卷公示交流,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审批专业赋能,提升行政许可精准度。一是强化专业能力。梳理高频法规与技术标准,建立分层培训体系,开展复杂事项审批专题培训。二是梳理审批流程。现有行政许可审批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针对审批环节中可能存在的模糊地带和风险点,制定规范的操作指引和标准,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时限要求,确保审批过程公开、透明、高效。三是严格时限管控。在项目审批阶段提前介入,主动为企业提供环评编制要点、常见问题预警等咨询服务,对办事企业加大普法宣传,收集企业诉求并动态调整服务方案,确保普法与环评指导精准匹配企业需求。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30日
上一篇: 昌吉州生态环境执法...
下一篇: 关于昌吉州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