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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拟审批公示(2026.3.11-3.1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索探1井勘探钻探项目、新地2井勘探钻探项目、新地101井评价钻探项目
发布日期: 2026-03-11 12:16:29 来源: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3月11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12日(2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94-234213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索探1井勘探钻探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

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部署1口探井,井号为索探1,采用三开井身结构,一开、三开段采用水基钻井液,二开采用油基钻井液,设计井深为5700m,项目钻井期为60天,试油期为90天。项目总投资32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7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92%。

(一)生态保护措施。对施工区域内的临时性占地应合理规划,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临时占地面积,施工过程中严格规定车辆和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尽量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加强施工期宣传教育,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保护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低速慢行,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苫盖,最大限度防止扬尘扩散,不得随意开设便道;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定期对钻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维护,钻井期井场边界柴油发电机烟气、施工扬尘等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试油期产生的伴生气经液气分离器分离后,通过排气管线燃放,试油期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应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采用下套管和注水泥固井的完井方式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试油期产生的洗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由专用储罐收集后,拉运至石西集中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Ⅲ级标准限值要求,不得外排。生活营地设临时防渗收集池收集生活污水,定期清运至呼图壁县丰泉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施工期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中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井场水基、油基岩屑及钻井泥浆混合物通过2套不落地设备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岩屑储罐,经处理后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后综合利用;分离出的油基钻井岩屑进入油基岩屑专用方罐,最终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钻井期和试油期事故状态下可能产生少量落地原油和含油污,须收集至专用罐,最终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检修和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沾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单位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相关要求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运至呼图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按规范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后,需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机制有效运行。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新地2井勘探钻探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

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部署1口勘探井,井号为新地2,采用三开井身结构,一开采用水基钻井液,二开、三开采用油基钻井液,设计井深为5625m,钻井期为60天,试油期为90天。项目总投资32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7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1.22%

(一)生态保护措施。对施工区域内的临时性占地应合理规划,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临时占地面积,施工过程中严格规定车辆和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尽量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加强施工期宣传教育,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保护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低速慢行,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苫盖,最大限度防止扬尘扩散,不得随意开设便道;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定期对钻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维护,钻井期井场边界柴油发电机烟气、施工扬尘等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试油期产生的伴生气经液气分离器分离后,通过排气管线燃放,试油期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应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采用下套管和注水泥固井的完井方式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试油期产生的洗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由专用储罐收集后,拉运至石西集中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Ⅲ级标准限值要求,不得外排。生活营地设临时防渗收集池收集生活污水,定期清运至呼图壁县丰泉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施工期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中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井场水基、油基岩屑及钻井泥浆混合物通过1套不落地设备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岩屑储罐,经处理后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后综合利用;分离出的油基钻井岩屑进入油基岩屑专用方罐,最终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钻井期和试油期事故状态下可能产生少量落地原油和含油污,须收集至专用罐,最终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检修和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沾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单位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相关要求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运至呼图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按规范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后,需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机制有效运行。

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新地101井评价钻探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

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部署1口探井,井号为新地101,采用三开井身结构,一开采用水基钻井液,二开、三开采用油基钻井液,设计井深为5450m,钻井期为60天,试油期为90天。项目总投资32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46%。

(一)生态保护措施。对施工区域内的临时性占地应合理规划,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临时占地面积,施工过程中严格规定车辆和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尽量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加强施工期宣传教育,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保护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低速慢行,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苫盖,最大限度防止扬尘扩散,不得随意开设便道;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定期对钻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维护,钻井期井场边界柴油发电机烟气、施工扬尘等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试油期产生的伴生气经液气分离器分离后,通过排气管线燃放,试油期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应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采用下套管和注水泥固井的完井方式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试油期产生的洗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由专用储罐收集后,拉运至石西集中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Ⅲ级标准限值要求,不得外排。生活营地设临时防渗收集池收集生活污水,定期清运至呼图壁县丰泉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施工期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中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井场水基、油基岩屑及钻井泥浆混合物通过1套不落地设备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岩屑储罐,经处理后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后综合利用;分离出的油基钻井岩屑进入油基岩屑专用方罐,最终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钻井期和试油期事故状态下可能产生少量落地原油和含油污,须收集至专用罐,最终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检修和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沾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单位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相关要求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运至呼图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按规范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后,需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机制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