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部门动态 »  通知公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拟审批公示(2025.12.18-12.22)新疆昊源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配套开工锅炉项目
发布日期: 2025-12-18 18:00:54 来源: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于20251218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8日--12月22日(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94-234213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昊源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配套开工锅炉项目

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化工产业集中区,新疆昊源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新疆昊源化工有限公司

新疆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是新疆昊源化工有限公司光电制氢耦合资源清洁利用低碳一体化项目配套开工锅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台15t/h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天然气由新疆恒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采用管道输送送至锅炉房内使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20%。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措施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州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的标准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排污水、软化水系统排水排入一体化项目回用水站处理后回用。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软水制备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属于一般工业固废,运送至当地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锅炉维护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危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要求建设和管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开展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