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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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整改情况 | 备注 | |
| 1 | CJD202505090003 | 昌吉市市民反映,昌吉市屯河院子周边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不间断性排放臭气,影响居住。此前已向社区反映,情况有所好转,但目前仍存在臭气问题,咨询相关部门反映臭气来源是污水淤泥,诉求人要求:一是污泥转运时采取防臭措施;二是要求相关部门对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进行核查,是否由于设备老化导致臭气不间断排放。 | 昌吉市 | 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昌吉市北外环路以东,西南侧边墙距屯河院子住宅小区约200米,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共涉及2个项目,分别为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的污水处理项目和市住建局负责的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污水处理项目由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环保手续齐全,设计处理能力6万方/日,实际处理量3.5万方/日,污水处理工艺为生化处理+紫外线、次氯酸钠消毒。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由市住建局委托第三方成都瑞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环保手续齐全,用于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设计污泥处理能力150吨/日,实际处理污泥约120吨/日,其污泥无害化技改项目于2020年6月通过州生态环境局审批(昌州环评〔2020〕71号),2021年9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为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650100MA7EYDE7XP002Q),有效期自2024年11月4日至2029年11月3日,污泥处理工艺主要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原泥缓冲—水热改性(170摄氏度)—机械脱水—外运处置。2025年5月10日,市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绿洲路街道现场核查,确定举报人反映的异味来源主要为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该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污泥水热车间、板框压滤车间易产生有异味废气。2月7日,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委托新疆国泰民康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开展厂界无组织废气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标排放。4月3日,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委托第三方执法监测单位新疆绿格洁瑞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开展厂界无组织废气执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臭气浓度达标排放。 | 属实 | 1. 自2025年4月10日起昌吉市住建局、清源水务针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确定升级改造施工计划并启动实施。该项目于6月30日完工。 2. 2025年5月20日,绿洲路街道河畔社区组织屯河院子小区13名居民参观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负责人现场讲解了污水处理流程、异味来源、改进措施及污泥除臭技术项目改造最新进展,并告知居民每月将开展异味数值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3. 2025年7月28日,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环保部门及社区工作人员,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及周边小区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发现该项目异味已明显下降。同时排查发现,屯河院子附近昌三路、昌二路沿线DN1200市政主管网(污水处理厂主要进水管道)因与雨水篦子直接连接,凌晨排水量减少时,管道内堆积淤泥产生的异味会从雨水篦子溢出,也是区域异味来源之一。针对此问题对该处市政主管网进行了清淤并对雨水篦子进行封堵,整体异味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4. 2025年7月28日、8月5日,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环保部门两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环境执法监测,结果均显示臭气浓度完全达标。 5. 2025年9月13日,昌吉市住建局组织绿洲路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带领屯河院子小区部分居民参观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通报了臭气系统改造项目进展,并展示了近期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的环境执法监测结果。 | ||
| 2 | CJD202505090007 | 昌吉市居民反映海棠大道(步行街)从去年开始一侧设摊位,城管执法大队已规划界线。但摊贩均有越界行为,今年出现同样问题,建议整顿该市场恢复最初绿化和生态环境。 | 昌吉市 | 海棠大道位于昌吉市文化东路与健康东路之间,长约265米,宽约8米,是君悦海棠四个小区之间的景观大道。2025年4月,市城市管理局、经投公司将海棠大道南起红星路北至商业路,涉及到文化路的三段景观道路进行规范管理,并划分该路段市场摊位,采取抓阄定点位的方式在海棠大道开展摊位排序,共划分摊位154个,摊位宽1.5米、长3米,面积为4.5平方米。经市城市管理局现场核实,海棠大道人流量大,有部分摊贩违规占道经营,加之绿化带外围防护设施缺失,导致绿化植被被踩踏后出现大面积损毁,绿化带内土壤全部裸露。同时,还存在噪音扰民、卫生环境脏乱差等问题。2025年5月16日,海棠大道(文化路—健康路)路段提升改造工程进场施工,将原区域摊贩临时迁移至(红星路—文化路),进一步加剧了周边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 | 属实 | 一是市城市管理局通过清理垃圾、增设10个垃圾桶、增配3名清扫人员。5月17日晚,已将海棠大道(文化路—健康路)处摊贩全部迁移至海棠大道(红星路—文化路)处,并安排专人对迁移后的摊位实施单侧规范管理,严格约束经营区域,维护市容环境秩序。二是市城市管理局实施海棠大道(文化路—健康路)两侧绿地提升改造项目,5月8日已招标、5月16日已施工,计划铺装人行步道650平方米,安装坐凳11组、护栏456米、管线2135米,提升改造绿地1292平方米,开展绿化带土壤深翻与杂物清理清理工作,目前已完工。三是7月1日起,对海棠大道(红星路—文化路)绿化带进行绿化灌溉管线安装及草坪补植,目前已完工。四是市城市管理局、绿洲路街道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引导流动摊贩规范经营,着力营造干净、清洁、有序的市容环境。绿化提升改造完成后,将有效改善城市市容环境秩序,为市民群众营造舒心的生活环境。 | ||
| 3 | CJD202505130021 | 昌吉市三工镇下营盘村二组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修建供水、排水、燃气管道,原先村内道路为沥青路面,但是施工单位挖出管道后未进行恢复,情况已持续2年,下雨天、刮风天路面泥泞,大风天气存在道路扬尘。给当地乡政府、村委会均反映过,但无人管理。2017年至2019年期间,村上修建了路灯,但只是个摆设,未亮过。部分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等专项资金下达到村上后,资金项目开工但未完工。 | 昌吉市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关于“昌吉市三工镇下营盘村二组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修建供水、排水、燃气管道,原先村内道路为沥青路面,但是施工单位挖出管道后未进行恢复,情况已持续2年,下雨天、刮风天路面泥泞,大风天气存在道路扬尘”的问题情况属实。2025年5月13日,昌吉市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三工镇开展现场核查,2021年由昌吉市政府投资实施的昌吉市乡村振兴项目(一期)三工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工村、下营盘村道路、给排水及附属设施工程),因资金短缺导致管道开挖路段未实施路面硬化恢复,未恢复道路为破损沥青及砂石路面。2023年5月昌吉市住建局实施农村清洁能源改造项目(煤改气),2023年11月完成农村清洁能源改造项目,但开挖路面仅用戈壁料回填并碾压平整。未硬化路面长约5200米,因前后两次项目竣工后均未进行路面硬化恢复,导致雨季道路泥泞影响村民出行。 关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村上修建了路灯,但只是个摆设,未亮过”的问题部分属实。昌吉市三工镇下营盘村村委会前主干道及二组巷道共有路灯50盏,为昌吉市2017年美丽乡村亮化工程七标段项目,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昌吉市住建局,于2017年8月20日开始建设,2017年11月17日通过验收。施工方因2万余元变压器施工费用与村委会产生争议,导致变压器手续至今未完成移交,目前变压器已过激活时间,无法再次使用。目前只有三工镇下营盘村村委会门前大路路段路灯正常使用,其他区域路灯不能正常使用。 关于“部分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等专项资金下达到村上后,资金项目开工但未完工”的情况部分属实,农村清洁能源改造项目(煤改气)于2023年5月施工,2023年11月竣工;昌吉市乡村振兴项目(一期)三工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工村、下营盘村道路、给排水及附属设施工程)于2021年8月开工,2022年8月竣工;昌吉市2017年美丽乡村亮化工程七标段项目于2017年8月20日开工,2017年11月17日竣工。项目涉及的部分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等专项资金下达给项目实施的昌吉市相关部门,未下达至镇、村两级。 | 部分属实 | 一是将三工镇下营盘村道路硬化纳入2025年乡村振兴项目,确保路面恢复。该项目目前道路及人行步道已施工完毕,村民反映巷道泥泞、扬尘等问题已得到解决。二是三工镇下营盘村自筹资金5万元解决解决了42盏路灯不亮的问题。后期,镇、村两级持续做好路灯维护工作。 | ||
| 4 | CJD202505130022 | 玛纳斯县广东地乡广东地村苇沟片与玛纳斯镇相交界,处于玛纳斯镇蛋鸡产业园的鸡舍下风向,该鸡舍与广东地乡苇沟片相距几百米,每年气温高时天天都能闻到鸡粪堆积产生的臭味,苍蝇多。晚上坐在自家院内都能闻到很大的臭味,无法在院内吃饭。 | 玛纳斯县 | 2025年5月13日,接到投诉后,玛纳斯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广东地乡、玛纳斯镇配合,立即安排专人联合开展实地调查。经核实,一是蛋鸡产业园每天产生湿鸡类约100吨,由养殖户直接运送至配套粪污处理厂统一处理;二是粪污处理厂院内露天堆放鸡类约2100吨(其中湿鸡粪约1100吨、干鸡类约1000吨),堆放场地已硬化面积4500平方米,其他未硬化面积约2000平方米。厂区周边存在异味,苍蝇较多,处理后的干鸡粪主要销往南北疆葡萄、瓜果等种植基地作为有机肥料使用;三是2024年5月27日与新疆得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合同,计划近期组织验收;四是在县环评批复中,要求堆放区产生的无组织恶臭采取铺草木灰、喷洒除臭剂等方式确保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要求,该厂每日对堆粪厂地及周边区域使用无人机喷洒杀蝇和除臭药剂各1次;五是经走访广东地乡苇沟片村民及村干部23户,昼间无明显鸡粪异味,夜间下山风时部分时段偶有异味;六是粪污处理厂在拉运和装卸过程中,因风向等因素导致异味扩散至附近村庄。 | 部分属实 | 一是组织机械15台、运输车辆70余辆,通过转运至有防渗措施的暂存场所、销售至哈密市等方式,已将厂区积存的3000立方米鸡粪全部消纳处置,并对清理后场地进行石灰覆盖,开展除臭消杀6次,从源头杜绝异味产生,减少蝇虫滋生,此外,对广东地村乡苇沟片、苇坝片共开展消杀3次;二是新疆美康惠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有鸡粪处理发酵罐1个,已新购得4座发酵罐,并于7月15日投入使用,日处理能力达到220方;三是该厂新建1000平方米有机肥加工生产车间、一座半封闭式临时堆粪大棚,并于7月15日投入使用,做到鸡粪的日产日清;四是5月15日、16日,已对23户村民开展入户宣传,主要宣传内容为粪污治理与管控措施,并邀请10余位村干部、村民代表现场督导整改推进情况。五是5月17-19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驻点指挥,分管领导现场指导,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和属地乡镇,协调60余名机关干部参与,全力以赴推进信访反馈问题整改。六是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不定期对该厂发酵罐喷淋水系统、生物除臭装置、有机肥加工生产车间运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确保鸡粪实现日产日清,2025年6月11日至今,未再次收到鸡粪异味扰民投诉。 | ||
| 5 | CJD202505140025 | 玛纳斯县广东地乡广东地村苇沟片旁的蛋鸡产业园所建鸡舍晾晒的鸡粪特别臭,导致苍蝇特别多,附近居民无法在自家院子正常活动。 | 玛纳斯县 | 2025年5月13日,接到投诉后,玛纳斯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广东地乡、玛纳斯镇配合,立即安排专人联合开展实地调查。经核实,一是蛋鸡产业园每天产生湿鸡类约100吨,由养殖户直接运送至配套粪污处理厂统一处理;二是粪污处理厂院内露天堆放鸡类约2100吨(其中湿鸡粪约1100吨、干鸡类约1000吨),堆放场地已硬化面积4500平方米,其他未硬化面积约2000平方米。厂区周边存在异味,苍蝇较多,处理后的干鸡粪主要销往南北疆葡萄、瓜果等种植基地作为有机肥料使用;三是2024年5月27日与新疆得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合同,计划近期组织验收;四是在县环评批复中,要求堆放区产生的无组织恶臭采取铺草木灰、喷洒除臭剂等方式确保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要求,该厂每日对堆粪厂地及周边区域使用无人机喷洒杀蝇和除臭药剂各1次;五是经走访广东地乡苇沟片村民及村干部23户,昼间无明显鸡粪异味,夜间下山风时部分时段偶有异味;六是粪污处理厂在拉运和装卸过程中,因风向等因素导致异味扩散至附近村庄。 | 部分属实 | 一是组织机械15台、运输车辆70余辆,通过转运至有防渗措施的暂存场所、销售至哈密市等方式,已将厂区积存的3000立方米鸡粪全部消纳处置,并对清理后场地进行石灰覆盖,开展除臭消杀6次,从源头杜绝异味产生,减少蝇虫滋生,此外,对广东地村乡苇沟片、苇坝片共开展消杀3次;二是新疆美康惠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有鸡粪处理发酵罐1个,已新购得4座发酵罐,并于7月15日投入使用,日处理能力达到220方;三是该厂新建1000平方米有机肥加工生产车间、一座半封闭式临时堆粪大棚,并于7月15日投入使用,做到鸡粪的日产日清;四是5月15日、16日,已对23户村民开展入户宣传,主要宣传内容为粪污治理与管控措施,并邀请10余位村干部、村民代表现场督导整改推进情况。五是5月17-19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驻点指挥,分管领导现场指导,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和属地乡镇,协调60余名机关干部参与,全力以赴推进信访反馈问题整改。六是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不定期对该厂发酵罐喷淋水系统、生物除臭装置、有机肥加工生产车间运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确保鸡粪实现日产日清,2025年6月11日至今,未再次收到鸡粪异味扰民投诉。 | ||
| 6 | CJD202505160035 | 玛纳斯县广东地乡李家庄村村民反映,本村与玛纳斯镇鸡粪加工厂有1公里的距离,处于下风口,夏天鸡粪堆积在外,很臭,苍蝇特别多,家里门窗无法打开,请尽快解决。 | 玛纳斯县 | 2025年5月13日,接到投诉后,玛纳斯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广东地乡、玛纳斯镇配合,立即安排专人联合开展实地调查。经核实,一是蛋鸡产业园每天产生湿鸡类约100吨,由养殖户直接运送至配套粪污处理厂统一处理;二是粪污处理厂院内露天堆放鸡类约2100吨(其中湿鸡粪约1100吨、干鸡类约1000吨),堆放场地已硬化面积4500平方米,其他未硬化面积约2000平方米。厂区周边存在异味,苍蝇较多,处理后的干鸡粪主要销往南北疆葡萄、瓜果等种植基地作为有机肥料使用;三是2024年5月27日与新疆得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合同,计划近期组织验收;四是在县环评批复中,要求堆放区产生的无组织恶臭采取铺草木灰、喷洒除臭剂等方式确保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要求,该厂每日对堆粪厂地及周边区域使用无人机喷洒杀蝇和除臭药剂各1次;五是经走访广东地乡苇沟片村民及村干部23户,昼间无明显鸡粪异味,夜间下山风时部分时段偶有异味;六是粪污处理厂在拉运和装卸过程中,因风向等因素导致异味扩散至附近村庄。 | 部分属实 | 一是组织机械15台、运输车辆70余辆,通过转运至有防渗措施的暂存场所、销售至哈密市等方式,已将厂区积存的3000立方米鸡粪全部消纳处置,并对清理后场地进行石灰覆盖,开展除臭消杀6次,从源头杜绝异味产生,减少蝇虫滋生,此外,对广东地村乡苇沟片、苇坝片共开展消杀3次;二是新疆美康惠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有鸡粪处理发酵罐1个,已新购得4座发酵罐,并于7月15日投入使用,日处理能力达到220方;三是该厂新建1000平方米有机肥加工生产车间、一座半封闭式临时堆粪大棚,并于7月15日投入使用,做到鸡粪的日产日清;四是5月15日、16日,已对23户村民开展入户宣传,主要宣传内容为粪污治理与管控措施,并邀请10余位村干部、村民代表现场督导整改推进情况。五是5月17-19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驻点指挥,分管领导现场指导,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和属地乡镇,协调60余名机关干部参与,全力以赴推进信访反馈问题整改。六是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不定期对该厂发酵罐喷淋水系统、生物除臭装置、有机肥加工生产车间运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确保鸡粪实现日产日清,2025年6月11日至今,未再次收到鸡粪异味扰民投诉。 | ||
| 玛纳斯县广东地乡广东地村村民反映,距离他家一公里远的玛纳斯镇鸡粪加工厂每天臭味特别大,没办法开窗户,希望督导组能够管一下,还有村民在去年、前年向县上、州上反映此问题,没有解决,建议改进或者挪走。 | ||||||||
| 玛纳斯县广东地乡苇沟村村民再次来电反映,自己家上风向有一家大型屠宰场,2个鸡舍,分别为玛纳斯镇蛋鸡产业园内鸡舍,该鸡舍建设运行约6年;另一个鸡舍为苇坝村四队新建的鸡舍,建设运行期约2年,主要为孵化鸡娃;大型屠宰场位于苇沟村南边村头。蛋鸡产业园所建鸡舍为了节省本,将未烘干的鸡粪在产业园空地进行晒干,晒干期间不定期进行翻面,味道特别臭,苍蝇特别多,再加上屠宰场和另一个新建鸡舍的味道,现在自家吃饭、院内活动受到很大影响,该村民表示不尽快解决进一步向上级单位进行投诉。 | ||||||||
| 7 | CJD202505170040 | 玛纳斯县蛋鸡产业园的鸡舍鸡粪处置不当,恶臭味重,苍蝇多,影响周围居民日常生活的问题,玛纳斯县环保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5月16日,上午13点左右仅在玛纳斯县广东地乡苇坝村文化室开会对村民说明了情况,就说后期尽力解决,未明确整改具体措施和时间,未开展入户走访了解实情,并要求村民不要再给自治区督察组打电话反映情况。诉求:此问题曾经向州环保局、自治区环保厅及新广行风热线都反映过,6年来均未得到解决,希望州级或自治区督察组领导到实地查看,了解事情,并予以解决。 | 玛纳斯县 | 2025年5月13日,接到投诉后,玛纳斯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广东地乡、玛纳斯镇配合,立即安排专人联合开展实地调查。经核实,一是蛋鸡产业园每天产生湿鸡类约100吨,由养殖户直接运送至配套粪污处理厂统一处理;二是粪污处理厂院内露天堆放鸡类约2100吨(其中湿鸡粪约1100吨、干鸡类约1000吨),堆放场地已硬化面积4500平方米,其他未硬化面积约2000平方米。厂区周边存在异味,苍蝇较多,处理后的干鸡粪主要销往南北疆葡萄、瓜果等种植基地作为有机肥料使用;三是2024年5月27日与新疆得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合同,计划近期组织验收;四是在县环评批复中,要求堆放区产生的无组织恶臭采取铺草木灰、喷洒除臭剂等方式确保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要求,该厂每日对堆粪厂地及周边区域使用无人机喷洒杀蝇和除臭药剂各1次;五是经走访广东地乡苇沟片村民及村干部23户,昼间无明显鸡粪异味,夜间下山风时部分时段偶有异味;六是粪污处理厂在拉运和装卸过程中,因风向等因素导致异味扩散至附近村庄。 | 部分属实 | 一是组织机械15台、运输车辆70余辆,通过转运至有防渗措施的暂存场所、销售至哈密市等方式,已将厂区积存的3000立方米鸡粪全部消纳处置,并对清理后场地进行石灰覆盖,开展除臭消杀6次,从源头杜绝异味产生,减少蝇虫滋生,此外,对广东地村乡苇沟片、苇坝片共开展消杀3次;二是新疆美康惠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有鸡粪处理发酵罐1个,已新购得4座发酵罐,并于7月15日投入使用,日处理能力达到220方;三是该厂新建1000平方米有机肥加工生产车间、一座半封闭式临时堆粪大棚,并于7月15日投入使用,做到鸡粪的日产日清;四是5月15日、16日,已对23户村民开展入户宣传,主要宣传内容为粪污治理与管控措施,并邀请10余位村干部、村民代表现场督导整改推进情况。五是5月17-19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驻点指挥,分管领导现场指导,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和属地乡镇,协调60余名机关干部参与,全力以赴推进信访反馈问题整改。六是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不定期对该厂发酵罐喷淋水系统、生物除臭装置、有机肥加工生产车间运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确保鸡粪实现日产日清,2025年6月11日至今,未再次收到鸡粪异味扰民投诉。 | ||
| 8 | CJD202505180045 | 交汇处的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以来每天不定时排放臭气,严重影响昌吉市沿河路屯河院子居民正常生活,尤其是这两天每天凌晨3-5时,臭味令人窒息,让居民无法入睡,此问题 2023年以来向农业园区环保科和社区反映过,同时向“12345”、州长信箱均反映此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诉求:希望尽快解决污水处理厂臭味扰民问题,或搬迁关停。 | 昌吉市 | 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昌吉市北外环路以东,西南侧边墙距屯河院子住宅小区约200米,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共涉及2个项目,分别为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的污水处理项目和市住建局负责的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污水处理项目由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环保手续齐全,设计处理能力6万方/日,实际处理量3.5万方/日,污水处理工艺为生化处理+紫外线、次氯酸钠消毒。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由市住建局委托第三方成都瑞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环保手续齐全,用于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设计污泥处理能力150吨/日,实际处理污泥约120吨/日,其污泥无害化技改项目于2020年6月通过州生态环境局审批(昌州环评〔2020〕71号),2021年9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为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650100MA7EYDE7XP002Q),有效期自2024年11月4日至2029年11月3日,污泥处理工艺主要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原泥缓冲—水热改性(170摄氏度)—机械脱水—外运处置。2025年5月10日,市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绿洲路街道现场核查,确定举报人反映的异味来源主要为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该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污泥水热车间、板框压滤车间易产生有异味废气。2月7日,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委托新疆国泰民康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开展厂界无组织废气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标排放。4月4日,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委托第三方执法监测单位新疆绿格洁瑞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开展厂界无组织废气执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臭气浓度达标排放。 | 属实 | 1. 自2025年4月10日起昌吉市住建局、清源水务针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确定升级改造施工计划并启动实施。该项目于6月30日完工。 2. 2025年5月20日,绿洲路街道河畔社区组织屯河院子小区13名居民参观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负责人现场讲解了污水处理流程、异味来源、改进措施及污泥除臭技术项目改造最新进展,并告知居民每月将开展异味数值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3. 2025年7月28日,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环保部门及社区工作人员,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及周边小区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发现该项目异味已明显下降。同时排查发现,屯河院子附近昌三路、昌二路沿线DN1200市政主管网(污水处理厂主要进水管道)因与雨水篦子直接连接,凌晨排水量减少时,管道内堆积淤泥产生的异味会从雨水篦子溢出,也是区域异味来源之一。针对此问题对该处市政主管网进行了清淤并对雨水篦子进行封堵,整体异味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4. 2025年7月28日、8月5日,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环保部门两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环境执法监测,结果均显示臭气浓度完全达标。 5. 2025年9月13日,昌吉市住建局组织绿洲路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带领屯河院子小区部分居民参观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通报了臭气系统改造项目进展,并展示了近期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的环境执法监测结果。 | ||
| 9 | CJD202505180048 | 昌吉市君悦海棠大道和红星东路外环中段的路段,2024年4月起为了发展地摊经济设置固定摊位摆摊做生意,这些摊位因没人管理,周围环境卫生脏、乱、差,路边的灯笼陈旧,长期无人更换。路边绿化带随意被踩踏,路边树木和植被受损严重。该问题2025年3月份通过“12345”反映过,未得到有效解决。诉求:请相关部门对该路段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恢复路边绿化带植被,并将摊位进行搬迁或指定专人管理。 | 昌吉市 | 海棠大道位于昌吉市文化东路与健康东路之间,长约265米,宽约8米,是君悦海棠四个小区之间的景观大道。2025年4月,市城市管理局、经投公司将海棠大道南起红星路北至商业路,涉及到文化路的三段景观道路进行规范管理,并划分该路段市场摊位,采取抓阄定点位的方式在海棠大道开展摊位排序,共划分摊位154个,摊位宽1.5米、长3米,面积为4.5平方米。经市城市管理局现场核实,海棠大道人流量大,有部分摊贩违规占道经营,加之绿化带外围防护设施缺失,导致绿化植被被踩踏后出现大面积损毁,绿化带内土壤全部裸露。同时,还存在噪音扰民、卫生环境脏乱差等问题。2025年5月16日,海棠大道(文化路—健康路)路段提升改造工程进场施工,将原区域摊贩临时迁移至(红星路—文化路),进一步加剧了周边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 | 属实 | 一是市城市管理局通过清理垃圾、增设10个垃圾桶、增配3名清扫人员。5月17日晚,已将海棠大道(文化路—健康路)处摊贩全部迁移至海棠大道(红星路—文化路)处,并安排专人对迁移后的摊位实施单侧规范管理,严格约束经营区域,维护市容环境秩序。二是市城市管理局实施海棠大道(文化路—健康路)两侧绿地提升改造项目,5月8日已招标、5月16日已施工,计划铺装人行步道650平方米,安装坐凳11组、护栏456米、管线2135米,提升改造绿地1292平方米,开展绿化带土壤深翻与杂物清理清理工作,目前已完工。三是7月1日起,对海棠大道(红星路—文化路)绿化带进行绿化灌溉管线安装及草坪补植,目前已完工。四是市城市管理局、绿洲路街道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引导流动摊贩规范经营,着力营造干净、清洁、有序的市容环境。绿化提升改造完成后,将有效改善城市市容环境秩序,为市民群众营造舒心的生活环境。 | ||
| 10 | CJD202505190052 | 昌吉市北京北路市一幼旁门面房门口路面坑洼、灰尘大,六年前门面房业主集体出资修复过一次,但因每天大辆机动车来往,导致路面再次出现坑洼。本月向12345热线反映,回复门面房路面属业主自己维护范围,应由业主自费处理,但业主称房产证面积不包括门外位置,又再次向12345反映,回复为正在对接处理中,已经过去一周时间,诉求:望尽快处理门口路面坑洼问题。 | 昌吉市 | 昌吉市北京北路市一幼门面房为宁合家园小区永基35号楼门面房,门前水泥地面空地总长50米、宽4米,面积约200平方米,可停放约15辆机动车。经市住建局、宁边路街道现场核查,该区域既不属于市政维护范畴,也不属于该门面房产证范围内,且沿街商户未委托物业公司管理。2018年10月,经宁边路街道协调,由“访惠聚”单位昌吉州邮政局使用为民办好事经费资助7800元,11户商户(共15户商户,其中4户自行修复)出资2200元,共筹集10000元完成修复。因机动车长期碾压、维护不到位,导致修复后的地面再次出现坑洼及沙化情况。宁边路街道计划引入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因部分商户反对未果。 | 属实 | 经宁边路街道办事处协调,市住建局委派新疆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完成了对昌吉市北京北路宁合家园小区永基35号楼门面房红象牙广告门前部分沙化地面的重新铺设工作。 | ||
| 11 | CJD202505200057 | 昌吉市海棠大道环境脏乱差。红星东路至健康东路的海棠大道原本是供附近居民散步的公共道路,自2024年起逐渐成为一个有规模的自由市场,大道两侧摆放各种摊位,致使行人走路只有1米左右宽的距离。各类小商贩的车辆及摆摊所产生的垃圾在大道两侧的小路上无序停放和堆积,导致草坪被踩踏,公共绿地被破坏,周围环境脏乱差,无人管理。以上问题2024年向农业园区城管部门反映过,未得到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遭到很大破坏,希望切实解决此问题, | 昌吉市 | 海棠大道位于昌吉市文化东路与健康东路之间,长约265米,宽约8米,是君悦海棠四个小区之间的景观大道。2025年4月,市城市管理局、经投公司将海棠大道南起红星路北至商业路,涉及到文化路的三段景观道路进行规范管理,并划分该路段市场摊位,采取抓阄定点位的方式在海棠大道开展摊位排序,共划分摊位154个,摊位宽1.5米、长3米,面积为4.5平方米。经市城市管理局现场核实,海棠大道人流量大,有部分摊贩违规占道经营,加之绿化带外围防护设施缺失,导致绿化植被被踩踏后出现大面积损毁,绿化带内土壤全部裸露。同时,还存在噪音扰民、卫生环境脏乱差等问题。2025年5月16日,海棠大道(文化路—健康路)路段提升改造工程进场施工,将原区域摊贩临时迁移至(红星路—文化路),进一步加剧了周边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 | 属实 | 一是市城市管理局通过清理垃圾、增设10个垃圾桶、增配3名清扫人员。5月17日晚,已将海棠大道(文化路—健康路)处摊贩全部迁移至海棠大道(红星路—文化路)处,并安排专人对迁移后的摊位实施单侧规范管理,严格约束经营区域,维护市容环境秩序。二是市城市管理局实施海棠大道(文化路—健康路)两侧绿地提升改造项目,5月8日已招标、5月16日已施工,计划铺装人行步道650平方米,安装坐凳11组、护栏456米、管线2135米,提升改造绿地1292平方米,开展绿化带土壤深翻与杂物清理清理工作,目前已完工。三是7月1日起,对海棠大道(红星路—文化路)绿化带进行绿化灌溉管线安装及草坪补植,目前已完工。四是市城市管理局、绿洲路街道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引导流动摊贩规范经营,着力营造干净、清洁、有序的市容环境。绿化提升改造完成后,将有效改善城市市容环境秩序,为市民群众营造舒心的生活环境。 | ||
| 12 | CJD202505200058 | 昌吉市北京北路与宁边路交汇处,北京北路火车售票处一侧的门面房门口路面坑洼严重,每天过往车辆多,灰尘大,下雨后形成泥坑。近期向12345热线反映此问题,回复门口路面属户主所有,应由户主自行处理,经户主核实门口区域不属户主所有,望有关部门能够维修坑洼路面。 | 昌吉市 | 昌吉市北京北路市一幼门面房为宁合家园小区永基35号楼门面房,门前水泥地面空地总长50米、宽4米,面积约200平方米,可停放约15辆机动车。2018年,宁边路街道协调商户及“访惠聚”单位(昌吉州邮政局)共同出资对该地面进行修复,目前该处地面再次出现坑洼及沙化情况。经市住建局、宁边路街道现场核查,该区域既不属于市政维护范畴,也不属于该门面房产证范围内,且沿街商户未委托物业公司管理。2018年10月,经宁边路街道协调,由“访惠聚”单位昌吉州邮政局使用为民办好事经费资助7800元,11户商户(共15户商户,其中4户自行修复)出资2200元,共筹集10000元完成修复。因机动车长期碾压、维护不到位,导致修复后的地面再次出现坑洼及沙化情况。宁边路街道计划引入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因部分商户反对未果。 | 属实 | 经宁边路街道办事处协调,市住建局委派新疆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完成了对昌吉市北京北路宁合家园小区永基35号楼门面房红象牙广告门前部分沙化地面的重新铺设工作。 | ||
| 13 | CJD202505220066 | 昌吉市佳弘中央公馆旁的带状公园,每天早上九点至晚上十一点半左右(除中午吃饭时间外),很多跳广场舞的团队在此内跳舞,音响声音开得很大,噪音扰民严重。该处大概有10支左右的广场舞团队,且大型广场舞团队都在社区进行过报备,每次报警处理后效果都不佳。5月初向12345热线反映过,5月10日晚昌吉市环保部门到现场测过噪音分贝,但到现在一直未得到答复。诉求:希望社区、环保部门、公安一起联合劝阻广场舞团队,降低噪音。 | 昌吉市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昌吉市佳弘中央公馆旁的带状公园位于昌吉市长宁路与塔城路的交汇处,总占地面积30万平方米(东西长约1000米、南北宽约300米),系昌吉市首个设有大型公共运动场的公园,属于建国路街道晶彩城社区辖区,公园内设1万平方米综合体育场及道路、围栏、桌椅、廊柱等配套设施。经查该公园每年3月中旬至10月底有居民跳广场舞现象,每日活动时间主要集中在早上8时-10时、11时-13时、20时-24时,每日聚集约10支广场舞团队、约280人,使用大型的高音音箱,主要分布于塔城路与长宁路西南角喷泉区域及长廊沿线,活动核心区距佳弘中央公馆小区北侧的6号、9号、10号三栋楼仅50米,每日跳舞时音箱播放的音乐产生噪声存在扰民问题。5月22日22时,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该公园广场舞昼间噪声开展监测,该区域位于1类声功能区域内,声环境执行标准昼间:55分贝,在带状公园南侧的佳弘中央公馆选取两个噪声敏感点位,监测结果分别为56分贝、57分贝,超过1类功能区昼间声环境标准。 | 属实 | 昌吉市公安局建国路派出所作为主办单位:一是制定并推行《噪音扰民告知书》,对持音响人员开展入户走访,宣传法律法规并签订告知书;同时采取巡逻防范等方式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宣传;二是严厉查处超标排放噪声违法行为,下发《昌吉市公安局当场处罚决定书》1份,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三是严格依照《昌吉市广场舞等健身娱乐活动管理工作方案》,建议音箱持有者更换降噪音箱并控制播放音量;鼓励居民到离居民区远的、不限时的公园进行广场舞等娱乐健身活动;四是强化联合执法,主动联合城管、生态环境、社区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严控公共场所噪声污染;五是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噪音扰民投诉及时受理、高效处置。建国路街道晶彩城社区联合警务室、警务站,常态化对公园内甩鞭、唱秦腔、跳广场舞等活动群众进行劝导,要求降低音量,避免影响学校教学及居民生活,同时建立问题发现与反馈机制,确保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 ||
| 14 | CJD202505230067 | 昌吉市海棠大道环境脏乱差。红星东路至健康东路的海棠大道原本是供附近居民散步的公共道路,自2024年起逐渐成为一个有规模的自由市场,大道两侧摆放各种摊位,致使行人走路只有1米左右宽的距离。各类小商贩的车辆及摆摊所产生的垃圾在大道两侧的小路上无序停放和堆积,导致草坪被踩踏,公共绿地被破坏,周围环境脏乱差,无人管理。以上问题2024年向农业园区城管部门反映过,未得到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遭到很大破坏,希望切实解决此问题。 | 昌吉市 | 海棠大道位于昌吉市文化东路与健康东路之间,长约265米,宽约8米,是君悦海棠四个小区之间的景观大道。2025年4月,市城市管理局、经投公司将海棠大道南起红星路北至商业路,涉及到文化路的三段景观道路进行规范管理,并划分该路段市场摊位,采取抓阄定点位的方式在海棠大道开展摊位排序,共划分摊位154个,摊位宽1.5米、长3米,面积为4.5平方米。经市城市管理局现场核实,海棠大道人流量大,有部分摊贩违规占道经营,加之绿化带外围防护设施缺失,导致绿化植被被踩踏后出现大面积损毁,绿化带内土壤全部裸露。同时,还存在噪音扰民、卫生环境脏乱差等问题。2025年5月16日,海棠大道(文化路—健康路)路段提升改造工程进场施工,将原区域摊贩临时迁移至(红星路—文化路),进一步加剧了周边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 | 属实 | 一是市城市管理局通过清理垃圾、增设10个垃圾桶、增配3名清扫人员,预计5月底全面完成环境卫生整治任务。5月17日晚,已将海棠大道(文化路—健康路)处摊贩全部迁移至海棠大道(红星路—文化路)处,并安排专人对迁移后的摊位实施单侧规范管理,严格约束经营区域,维护市容环境秩序。二是市城市管理局实施海棠大道(文化路—健康路)两侧绿地提升改造项目,5月8日已招标、5月16日已施工,计划铺装人行步道650平方米,安装坐凳11组、护栏456米、管线2135米,提升改造绿地1292平方米,开展绿化带土壤深翻与杂物清理清理工作,目前已完工。三是7月1日起,对海棠大道(红星路—文化路)绿化带进行绿化灌溉管线安装及草坪补植,目前已完工。四是市城市管理局、绿洲路街道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引导流动摊贩规范经营,着力营造干净、清洁、有序的市容环境。绿化提升改造完成后,将有效改善城市市容环境秩序,为市民群众营造舒心的生活环境。 | ||
| 15 | CJD20250505260080 | 昌吉市绿洲路街道办事处旁屯河院子小区居民反映污水处理厂排污异味扰民的问题。2019年开始屯河院子小区居民一直在各平台进行反映后,污水厂白天不排放污水了,但近六个月以来每天晚上凌晨2点开始排放,异味非常刺鼻,像是化学品的气味,投诉人表示长期闻这个味道肯定会对人身体造成伤害。诉求:请解决污水厂排污导致异味扰民问题。 | 昌吉市 | 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昌吉市北外环路以东,西南侧边墙距屯河院子住宅小区约200米,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共涉及2个项目,分别为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的污水处理项目和市住建局负责的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污水处理项目由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环保手续齐全,设计处理能力6万方/日,实际处理量3.5万方/日,污水处理工艺为生化处理+紫外线、次氯酸钠消毒。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由市住建局委托第三方成都瑞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环保手续齐全,用于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设计污泥处理能力150吨/日,实际处理污泥约120吨/日,其污泥无害化技改项目于2020年6月通过州生态环境局审批(昌州环评〔2020〕71号),2021年9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为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650100MA7EYDE7XP002Q),有效期自2024年11月4日至2029年11月3日,污泥处理工艺主要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原泥缓冲—水热改性(170摄氏度)—机械脱水—外运处置。2025年5月10日,市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绿洲路街道现场核查,确定举报人反映的异味来源主要为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该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污泥水热车间、板框压滤车间易产生有异味废气。2月7日,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委托新疆国泰民康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开展厂界无组织废气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标排放。4月5日,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委托第三方执法监测单位新疆绿格洁瑞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开展厂界无组织废气执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臭气浓度达标排放。 | 属实 | 1. 自2025年4月10日起昌吉市住建局、清源水务针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确定升级改造施工计划并启动实施。该项目于6月30日完工。 2. 2025年5月20日,绿洲路街道河畔社区组织屯河院子小区13名居民参观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负责人现场讲解了污水处理流程、异味来源、改进措施及污泥除臭技术项目改造最新进展,并告知居民每月将开展异味数值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3. 2025年7月28日,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环保部门及社区工作人员,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及周边小区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发现该项目异味已明显下降。同时排查发现,屯河院子附近昌三路、昌二路沿线DN1200市政主管网(污水处理厂主要进水管道)因与雨水篦子直接连接,凌晨排水量减少时,管道内堆积淤泥产生的异味会从雨水篦子溢出,也是区域异味来源之一。针对此问题对该处市政主管网进行了清淤并对雨水篦子进行封堵,整体异味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4. 2025年7月28日、8月5日,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环保部门两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环境执法监测,结果均显示臭气浓度完全达标。 5. 2025年9月13日,昌吉市住建局组织绿洲路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带领屯河院子小区部分居民参观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通报了臭气系统改造项目进展,并展示了近期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的环境执法监测结果。 | ||
| 16 | CJD202505250081 | 昌吉市绿洲路街道办事处旁屯河院子小区居民反映污水处理厂排污异味扰民的问题。投诉表示污水处理厂近一年内晚上不定时排放污水产生异味,向昌吉市政府电话反映过,未做出答复。诉求:请解决污水厂排污导致异味扰民问题。 | 昌吉市 | 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昌吉市北外环路以东,西南侧边墙距屯河院子住宅小区约200米,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共涉及2个项目,分别为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的污水处理项目和市住建局负责的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污水处理项目由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环保手续齐全,设计处理能力6万方/日,实际处理量3.5万方/日,污水处理工艺为生化处理+紫外线、次氯酸钠消毒。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由市住建局委托第三方成都瑞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环保手续齐全,用于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设计污泥处理能力150吨/日,实际处理污泥约120吨/日,其污泥无害化技改项目于2020年6月通过州生态环境局审批(昌州环评〔2020〕71号),2021年9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为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650100MA7EYDE7XP002Q),有效期自2024年11月4日至2029年11月3日,污泥处理工艺主要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原泥缓冲—水热改性(170摄氏度)—机械脱水—外运处置。2025年5月10日,市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绿洲路街道现场核查,确定举报人反映的异味来源主要为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该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污泥水热车间、板框压滤车间易产生有异味废气。2月7日,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委托新疆国泰民康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开展厂界无组织废气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标排放。4月6日,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委托第三方执法监测单位新疆绿格洁瑞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开展厂界无组织废气执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臭气浓度达标排放。 | 属实 | 1. 自2025年4月10日起昌吉市住建局、清源水务针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确定升级改造施工计划并启动实施。该项目于6月30日完工。 2. 2025年5月20日,绿洲路街道河畔社区组织屯河院子小区13名居民参观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负责人现场讲解了污水处理流程、异味来源、改进措施及污泥除臭技术项目改造最新进展,并告知居民每月将开展异味数值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3. 2025年7月28日,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环保部门及社区工作人员,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及周边小区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发现该项目异味已明显下降。同时排查发现,屯河院子附近昌三路、昌二路沿线DN1200市政主管网(污水处理厂主要进水管道)因与雨水篦子直接连接,凌晨排水量减少时,管道内堆积淤泥产生的异味会从雨水篦子溢出,也是区域异味来源之一。针对此问题对该处市政主管网进行了清淤并对雨水篦子进行封堵,整体异味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4. 2025年7月28日、8月5日,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环保部门两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环境执法监测,结果均显示臭气浓度完全达标。 5. 2025年9月13日,昌吉市住建局组织绿洲路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带领屯河院子小区部分居民参观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通报了臭气系统改造项目进展,并展示了近期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的环境执法监测结果。 | ||
| 17 | CJD202505270089 | 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污异味扰民,5月25日凌晨1点以及26日下午8点左右,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放臭气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异味问题曾经向昌吉市环保局以及园区反映过多次,一直未处理。诉求:请解决污水厂排污导致异味扰民问题 | 昌吉市 | 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昌吉市北外环路以东,西南侧边墙距屯河院子住宅小区约200米,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共涉及2个项目,分别为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的污水处理项目和市住建局负责的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污水处理项目由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环保手续齐全,设计处理能力6万方/日,实际处理量3.5万方/日,污水处理工艺为生化处理+紫外线、次氯酸钠消毒。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由市住建局委托第三方成都瑞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环保手续齐全,用于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设计污泥处理能力150吨/日,实际处理污泥约120吨/日,其污泥无害化技改项目于2020年6月通过州生态环境局审批(昌州环评〔2020〕71号),2021年9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为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650100MA7EYDE7XP002Q),有效期自2024年11月4日至2029年11月3日,污泥处理工艺主要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原泥缓冲—水热改性(170摄氏度)—机械脱水—外运处置。2025年5月10日,市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绿洲路街道现场核查,确定举报人反映的异味来源主要为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该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污泥水热车间、板框压滤车间易产生有异味废气。2月7日,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委托新疆国泰民康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开展厂界无组织废气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标排放。4月7日,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委托第三方执法监测单位新疆绿格洁瑞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开展厂界无组织废气执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臭气浓度达标排放。 | 属实 | 1. 自2025年4月10日起昌吉市住建局、清源水务针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确定升级改造施工计划并启动实施。该项目于6月30日完工。 2. 2025年5月20日,绿洲路街道河畔社区组织屯河院子小区13名居民参观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负责人现场讲解了污水处理流程、异味来源、改进措施及污泥除臭技术项目改造最新进展,并告知居民每月将开展异味数值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3. 2025年7月28日,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环保部门及社区工作人员,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及周边小区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发现该项目异味已明显下降。同时排查发现,屯河院子附近昌三路、昌二路沿线DN1200市政主管网(污水处理厂主要进水管道)因与雨水篦子直接连接,凌晨排水量减少时,管道内堆积淤泥产生的异味会从雨水篦子溢出,也是区域异味来源之一。针对此问题对该处市政主管网进行了清淤并对雨水篦子进行封堵,整体异味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4. 2025年7月28日、8月5日,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环保部门两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环境执法监测,结果均显示臭气浓度完全达标。 5. 2025年9月13日,昌吉市住建局组织绿洲路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带领屯河院子小区部分居民参观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通报了臭气系统改造项目进展,并展示了近期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的环境执法监测结果。 | ||
| 18 | CJD202505280093 | 昌吉市榆树沟镇与高新技术开发区交界处原收费站旁,还有七、八家未拆迁户,生活用水全靠拉运,更没有水浇菜种树。榆树沟镇与高新区互相推诿,至今未解决未拆迁户的生活用水问题。诉求:请解决生活用水问题。 | 昌吉市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投诉人所反映的未拆迁区域为昌吉市榆树沟镇与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交界处公路养护站西侧100米,由高新区负责拆迁工作,共涉及6户14人。 经查该6户居民原饮用水水源为其中一户居民家中井水,2023年10月榆树沟镇排查发现该区域居民及商户用水未接入自来水管网,存在用水安全保障问题,故协调公路养护站为其中5户接通公路养护站井水,通过自埋管道连接至家中;剩余1户居民黄某,高新区已于2024年10月向其家中接通供水管网,已具备供水条件,但因黄某尚未办理供水手续导致暂未供水。 | 属实 | 榆树沟镇、金榆社区会同高新区为黄建新办理开户办卡(缴费后供水),其余 5 户具备接入条件但需自行敷设入户管线(完成验收后供水)。截至目前,黄建新、马春军、马洪文 3 户已完成自来水管网接入,马木洒、张永升2户因经济困难提交承诺书暂不接入(社区协调榆树沟养护站井水保障用水),马瑞强1户因冬季不在此居住提交承诺书暂不接入;金榆社区已将6户纳入“重点民生关注对象”,由包片干部每月至少 1 次上门或电话跟踪用水情况及接入意愿,及时响应需求。 | ||
| 19 | CJD202505280094 | 昌吉市大西渠镇胜利七队村民反映,昌吉市老龙河农业园区污水厂每次遇到下雨,管沟观察井大量水溢流。以前该村土地就被淹过,进行了赔偿。今天大雨,村上有位刘姓承包户害怕把他承包的地淹了,私自把500干渠排洪涵洞堵住,现雨越下越大,积水严重,会有隐患。已向村委会和污水厂潘厂长反映,已在现场处理,但刘姓人员不愿将排洪涵洞打开。诉求:请尽快解决排洪涵洞被堵问题。 | 昌吉市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昌吉市老龙河农业园区污水厂实为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厂区位于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农高区)500水库干渠北侧、大西渠镇龙河村二片区农田东侧。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5万吨,其溢水窑井在500干渠南侧距离污水厂约1000米处。因昌吉市排水管网为雨污合流管网,2025年4至5月期间受强降雨影响,雨水汇流至污水管网,导致进入污水处理厂的瞬时水量剧增,部分雨水混合污水自检查井溢出。刘某承包大西渠镇龙河村二片区农田土地239.06亩。 关于“昌吉市大西渠镇胜利七队村民反映,昌吉市老龙河农业园区污水厂每次遇到下雨,管沟观察井大量水溢流。以前该村土地就被淹过,进行了赔偿”情况属实。经昌吉市住建局、大西渠镇现场核查,2025年4至5月,因昌吉市降水量较大,瞬时来水量约1万立方米/小时,远超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应急提升泵站2083立方米/小时的处理能力,导致进水口处窑井排水外溢,淹没大西渠镇龙河村二片区农田,鉴于该厂处理能力有限,仍可能出现排水外溢情况。因此城北污水处理厂与农田承包户刘某协商,将2025年4至5月及未来6至12月,可能出现的窑井排水外溢情况达成一次性赔付协议,按照实际淹没农田面积239.06亩、每亩棉花2650元计算,总赔款633509元,约定乙方刘某在2025年4至12月期间,不再就污水外溢损失主张赔偿或额外补偿,该污水处理厂已于2025年5月23日支付该款项。 关于“今天大雨,村上有位刘姓承包户害怕把他承包的地淹了,私自把500干渠排洪涵洞堵住,现雨越下越大,积水严重,会有隐患。已向村委会和污水厂潘厂长反映,已在现场处理,但刘姓人员不愿将排洪涵洞打开”情况部分属实,经昌吉州水利局、大西渠镇、三屯河流域管理处、城北污水处理厂现场核实,500干渠排洪涵洞一直处于开放状态,因5月27日降雨量较大,窑井排水再次外溢,刘某为避免其农田被淹,在排洪涵洞外围自行挖建1.2米高、30米长的拦水堤坝,为了拦截排洪涵洞内雨水。 | 部分属实 | 一是2025年4月昌吉市住建局在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进水口新建一座5万吨/日的应急提升泵站,将有效降低大雨天气雨污水溢流风险,已于6月30日完工。二是昌吉市住建局、大西渠镇加大巡查力度,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发现排洪涵洞堵塞问题,及时处理。 | ||
| 20 | CJD202505280099 | 昌吉市大西渠镇胜利七队村民反映,老龙河污水厂观察井溢水把自家200多亩耕地淹没,已经第五次了。前三次都未赔偿,第四次被淹时污水厂与自己签定赔偿协议,每亩赔偿2600元,但赔偿金额低于成本,投诉人表示不愿签定协调,可污水厂让村委会施压,最终签字了。昨日大雨地又被淹,自己想把排水口堵掉,但污水厂不让堵,原因是怕500干渠排水涵洞会被大水冲垮,投诉人表示现在自己的地里全都是水。诉求:要求尽快把自己地里的水抽干,进行赔偿。 | 昌吉市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昌吉市老龙河农业园区污水厂实为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厂区位于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农高区)500水库干渠北侧、大西渠镇龙河村二片区农田东侧。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5万吨,其溢水窑井在500干渠南侧距离污水厂约1000米处。因昌吉市排水管网为雨污合流管网,2025年4至5月期间受强降雨影响,雨水汇流至污水管网,导致进入污水处理厂的瞬时水量剧增,部分雨水混合污水自检查井溢出。刘某承包大西渠镇龙河村二片区农田土地239.06亩。 关于“昌吉市大西渠镇胜利七队村民反映,昌吉市老龙河农业园区污水厂每次遇到下雨,管沟观察井大量水溢流。以前该村土地就被淹过,进行了赔偿”情况属实。经昌吉市住建局、大西渠镇现场核查,2025年4至5月,因昌吉市降水量较大,瞬时来水量约1万立方米/小时,远超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应急提升泵站2083立方米/小时的处理能力,导致进水口处窑井排水外溢,淹没大西渠镇龙河村二片区农田,鉴于该厂处理能力有限,仍可能出现排水外溢情况。因此城北污水处理厂与农田承包户刘某协商,将2025年4至5月及未来6至12月,可能出现的窑井排水外溢情况达成一次性赔付协议,按照实际淹没农田面积239.06亩、每亩棉花2650元计算,总赔款633509元,约定乙方刘某在2025年4至12月期间,不再就污水外溢损失主张赔偿或额外补偿,该污水处理厂已于2025年5月23日支付该款项。 关于“今天大雨,村上有位刘姓承包户害怕把他承包的地淹了,私自把500干渠排洪涵洞堵住,现雨越下越大,积水严重,会有隐患。已向村委会和污水厂潘厂长反映,已在现场处理,但刘姓人员不愿将排洪涵洞打开”情况部分属实,经昌吉州水利局、大西渠镇、三屯河流域管理处、城北污水处理厂现场核实,500干渠排洪涵洞一直处于开放状态,因5月27日降雨量较大,窑井排水再次外溢,刘某为避免其农田被淹,在排洪涵洞外围自行挖建1.2米高、30米长的拦水堤坝,为了拦截排洪涵洞内雨水。 | 部分属实 | 一是2025年4月昌吉市住建局在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进水口新建一座5万吨/日的应急提升泵站,将有效降低大雨天气雨污水溢流风险,已于6月30日完工。二是昌吉市住建局、大西渠镇加大巡查力度,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发现排洪涵洞堵塞问题,及时处理。 | ||
| 21 | CJD202505290101 | 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污异味扰民,5月25日凌晨1点以及26日下午8点左右,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放臭气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异味问题曾经向昌吉市环保局以及园区反映过多次,一直未处理。诉求:请解决污水厂排污导致异味扰民问题 | 昌吉市 | 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昌吉市北外环路以东,西南侧边墙距屯河院子住宅小区约200米,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共涉及2个项目,分别为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的污水处理项目和市住建局负责的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污水处理项目由昌吉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环保手续齐全,设计处理能力6万方/日,实际处理量3.5万方/日,污水处理工艺为生化处理+紫外线、次氯酸钠消毒。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由市住建局委托第三方成都瑞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环保手续齐全,用于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设计污泥处理能力150吨/日,实际处理污泥约120吨/日,其污泥无害化技改项目于2020年6月通过州生态环境局审批(昌州环评〔2020〕71号),2021年9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为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650100MA7EYDE7XP002Q),有效期自2024年11月4日至2029年11月3日,污泥处理工艺主要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原泥缓冲—水热改性(170摄氏度)—机械脱水—外运处置。2025年5月10日,市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绿洲路街道现场核查,确定举报人反映的异味来源主要为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该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污泥水热车间、板框压滤车间易产生有异味废气。2月7日,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委托新疆国泰民康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开展厂界无组织废气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标排放。4月8日,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委托第三方执法监测单位新疆绿格洁瑞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开展厂界无组织废气执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臭气浓度达标排放。 | 属实 | 1. 自2025年4月10日起昌吉市住建局、清源水务针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确定升级改造施工计划并启动实施。该项目于6月30日完工。 2. 2025年5月20日,绿洲路街道河畔社区组织屯河院子小区13名居民参观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负责人现场讲解了污水处理流程、异味来源、改进措施及污泥除臭技术项目改造最新进展,并告知居民每月将开展异味数值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3. 2025年7月28日,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环保部门及社区工作人员,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及周边小区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发现该项目异味已明显下降。同时排查发现,屯河院子附近昌三路、昌二路沿线DN1200市政主管网(污水处理厂主要进水管道)因与雨水篦子直接连接,凌晨排水量减少时,管道内堆积淤泥产生的异味会从雨水篦子溢出,也是区域异味来源之一。针对此问题对该处市政主管网进行了清淤并对雨水篦子进行封堵,整体异味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4. 2025年7月28日、8月5日,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环保部门两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环境执法监测,结果均显示臭气浓度完全达标。 5. 2025年9月13日,昌吉市住建局组织绿洲路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带领屯河院子小区部分居民参观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通报了臭气系统改造项目进展,并展示了近期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的环境执法监测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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