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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5.9.22-9.24)新疆本色北疆乳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 吨乳制品(发酵乳)项目,阜康市永鑫煤化有限公司320万吨/年洗煤技术改造项目
发布日期: 2025-09-22 16:52:23 来源: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9月22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4日(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94-234213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本色北疆乳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 吨乳制品(发酵乳)项目

新疆呼图壁县工业园区中区轻纺食品产业区

新疆本色北疆乳业有限公司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祺产业孵化园生产车间2间,为5和6号。5号生产车间建设冷库300m2,发酵库300m2、成品冷库100m2,6号车间建设12条年产10000吨乳制品(发酵乳)生产线,安装水处理设备、空压机、CPI清洗系统各一套,配套储奶罐、配料罐、杀菌机、均质机、发酵罐、灌装机等设备20台(套)。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无组织恶臭,采取加强绿化、加盖封闭、定期喷洒除臭剂、消毒剂等措施进行处理,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水拟建设日处理能力为80m³/d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格栅+调节池+气浮池+ABR厌氧+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表4三级标准,排入呼图壁县大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外售废品回收站;奶渣单独存放,定期外售外售肥料厂综合利用,奶渣需储存于阴凉、干燥的环境中,避免因长期贮存导致变质、发臭等问题;污泥经脱水后集中收集外售肥料厂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由厂家更换、回收。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转运和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呼图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编、评估和备案等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定期演练。

2

阜康市永鑫煤化有限公司320万吨/年洗煤技术改造项目

阜康市晋商工业园区永鑫煤化有限公司厂内

阜康市永鑫煤化有限公司

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将现有跳汰系统部分改造为重介洗选系统,共用部分生产设施,改造后整体原煤处理能力为320万吨/年,其中技改重介系统原煤处理能力为180万吨/年,跳汰系统原煤处理能力为140万吨/年。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运营期筛分破碎车间全封闭运行,在筛分和破碎产尘点上方设集尘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储煤棚、精煤棚全封闭运行并安装喷雾抑尘装置;在进料端加胶皮挡帘,原煤、中煤、矸石运送均采取密闭廊道输送,产品储运区设喷淋、雾炮装置,产品区、厂区道路全部硬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同时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厂界外浓度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过程煤泥水、车辆冲洗用水、地面清洗废水经高效浓缩系统处理后进入澄清水池,全部循环回收利用,不外排,满足《选煤厂洗水闭路循环等级》(GB/T35051-2018)洗水闭路循环一级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洗选煤矸石、尾煤泥外售至周边砖厂制烧结砖或粉磨站作为混合材料,除尘灰回收掺入产品,废弃滤袋交由厂家统一处置。同时,新建危险废物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957-2023)中有关规定建设。产生的废机油等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转运和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呼图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编、评估和备案等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定期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