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9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9日--7月11日(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94-234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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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疆好宜拼装配式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高密度聚乙烯防水卷材和500万平方米热塑性聚烯烃防水卷材建设项目 | 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产业园阜西区苏通小微创业园一期10-1号 | 新疆好宜拼装配式建材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蓝白丽景环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74.5 万,占总投资14.9%。项目占地面积2053m2。利用现有空置厂房进行改造新建1条防水卷材生产线,生产线建成后,年总产高密度聚乙烯防水卷材500万平方米、热塑性聚烯烃防水卷材500万平方米。项目生活供暖设施依托现有供热管网,项目挤塑工序采用电加热,不新建燃煤、燃气锅炉。 项目原材料主要外购高密度聚乙烯颗粒、热塑性弹性体等。 工艺流程:原料混合-真空吸料-计量输送-螺杆挤出-放卷-计量换网-三辊压光-回火定型-冷却托架-牵引-切割-涂胶覆膜-牵引储料-横切收卷-成品出售 | (一)规划及“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甘泉堡工业园总体规划(2016—2030年)(2016修订稿)》及其批复园区功能定位为:以实施优势资源转化战略为基础,以高新技术创新研发为先导的新兴战略产业基地,以新能源和优势资源深度开发利用为主,具有循环经济特色,面向中亚和东欧市场的出口加工基地,形成重点发展产业、补充发展产业和配套发展产业“7+3+2”的产业体系。即7种重点发展产业,确保现有煤电煤化工产业以及精细化工业的有序建设、重点发展新能源与新材料工业、先进装备制造业、机电工业(主要是电气设备和通讯设备),积极开拓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产业;3种补充发展产业,即新型建材业、有色金属加工业,鼓励发展众筹等小微企业;2种配套发展产业,即生产性服务业和消费性服务业,其中生产性服务业是指以铁路、高速公路为主动脉的物流运输产业,金融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教育、产业研发、会展业等;生活性服务业是指商业、文化、休闲、居住等。 本项目为防水卷材建设项目,属于园区功能定位中新型建材行业,新型建筑材料主要包括新型墙体材料、新型防水密封材料、新型保温隔热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四大类。本项目主要原料为低密度聚乙烯和丙纶、涤纶无纺布,属于新型建材业中的装饰装修材料,符合园区产业空间布局,与甘泉堡工业园区规划要求相符。 本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甘泉堡工业园区中苏通小微创业园,属于阜康市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为ZH65230220002,经分析,符合《昌吉回族自治州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动态更新成果》要求。 (二)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所有生产工段均布设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原料上料工序通过真空泵将原料吸入配比计量系统料仓内。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高密度聚乙烯颗粒(HDPE)、热塑性弹性体(TPE)在挤出工序、边角料回收热熔挤出工序及涂胶覆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引风机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RCO)一体化装置处理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物料运输车辆应加装密闭盖,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汽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同时建立车辆管理台账。 (三)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 (四)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设备均安装在厂房内,设备底座设置消声、减振基础垫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原辅材料废包装废物、废边角料、生活垃圾、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原材料包装袋收集后外售至废品收购站;废边角料收集后自行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标准。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部令23号>)相关要求对其进行贮存、转移及制度性管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园区垃圾设施中,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总量控制。 挥发性有机物(VOCs)为:2.066t/a,由于甘泉堡工业园区中苏通小微创业园为不达标区域,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实行倍量替代,其替代量挥发性有机物(VOCs)为:4.132t/a,从阜康市2022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程减排量中核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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