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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5.5.15-5.17)新疆农家宝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水溶肥建设项目、高端智慧农业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25-05-15 17:33:47 来源: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于2025515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5日--5月17日。

监督电话:0994-234213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农家宝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8万吨水溶肥建设项目

昌吉州玛纳斯县包家店镇塔河工业园区经十路4号

新疆农家宝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东方信海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项目,新建1条8万吨/年水溶肥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17.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9%。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的生产设备安装在封闭式车间内,并在除杂、混合筛分、包装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上述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收集率不低于95%)。运营期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颗粒物排放限值(120mg/m3);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限值(1.0mg/m3)。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玛纳斯工业园区塔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噪声源控制,选用具有减振、降噪、隔声、消声设计的设备,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采用桶装收集储存,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厂区设置生活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企业须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2

高端智慧农业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昌吉州昌吉市大西渠镇闵昌工业园

新疆盛林科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新疆会清元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9800万元,环保投资1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56%。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高效节水设备6000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3个生产车间,分别为原材料加工车间、配装车间以及机电一体化及机械精加工车间,新建办公楼及研发中心、宿舍楼。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在切割工序、抛丸打磨工序各设置1套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风机风量50000m3/h,收集率不低于90%)。焊接产生的颗粒物采用移动烟尘净化器处理;项目设置1座封闭式喷塑烘干一体房,喷塑采用静电喷塑,烘干采用电烘干设施,喷塑废气经负压收集通过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RCO)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120mg/m3),VOCs执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表39-1 A级企业排放限值(30mg/m3)。厂界内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VOCs、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³,VOCs 4.0mg/m³)。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噪声源控制,选用具有减振、降噪、隔声、消声设计的设备,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主要为废金属)、废焊渣以及除尘灰(金属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厂区设置生活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企业须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