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昌吉州2025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
审核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作要求,现将昌吉州2025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予以通告。所涉企业应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在名单公布后2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1年内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并向我局报送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附件:昌吉州2025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2日
(联系人:杨海洋,13070453598)
附件
昌吉州2025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 |||
序号 | 区域 | 企业名称 | 备注 |
1 | 昌吉市 |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 符合《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八条第三款 |
2 | 昌吉市 | 城发环保能源(昌吉)有限公司 | |
3 | 阜康市 | 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 |
4 | 阜康市 | 阜康市瑞丰铜业有限公司 | |
5 | 阜康市 | 新疆闽新钢铁(集团)闽航特钢有限责任公司 | |
6 | 阜康市 | 新疆和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
7 | 呼图壁县 | 新疆新华科技有限公司 | |
8 | 呼图壁县 | 呼图壁县锐源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9 | 呼图壁县 | 新疆渝三峡涂料化工有限公司 | |
10 | 吉木萨尔县 | 新疆中建环能北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11 | 吉木萨尔县 | 新疆中建环能北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中建西部建设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 |
12 |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新疆皖能江布发电有限公司 | |
13 |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新疆绿园华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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