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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昌吉州2025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5-04-22 18:56:08 来源: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关于开展昌吉州2025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

审核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作要求,现将昌吉州2025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予以通告。所涉企业应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在名单公布后2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1年内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并向我局报送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附件:昌吉州2025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2日

(联系人:杨海洋,13070453598)



附件

昌吉州2025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序号

区域

企业名称

备注

1

昌吉市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符合《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八条第三款

2

昌吉市

城发环保能源(昌吉)有限公司

3

阜康市

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4

阜康市

阜康市瑞丰铜业有限公司

5

阜康市

新疆闽新钢铁(集团)闽航特钢有限责任公司

6

阜康市

新疆和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7

呼图壁县

新疆新华科技有限公司

8

呼图壁县

呼图壁县锐源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9

呼图壁县

新疆渝三峡涂料化工有限公司

10

吉木萨尔县

新疆中建环能北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1

吉木萨尔县

新疆中建环能北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中建西部建设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12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疆皖能江布发电有限公司

13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疆绿园华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