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部门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新疆新标安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废铅蓄电池暂存收集点运营信息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3-10 17:07:07 来源: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关于新疆新标安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废铅蓄电池暂存收集点

运营信息的公告


根据原自治区环保厅《关于落实我区铅蓄电池和再生铅行业规范化管理意见》(新环发〔2017〕160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废铅蓄电池收集 贮存和转移管理(试行)〉的通知》(新环字〔2018〕90号)《关于进步加强废铅蓄电池收集 贮存和转移活动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新环办发〔2018〕198号)和《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29-2020)等文件要求,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对新疆新标安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核查,认为该单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废铅蓄电池收集 贮存和转移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同意新疆新标安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运营活动。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申请经营方式:收集废铅蓄电池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31(900-052-31)

申请经营规模:收集废铅蓄电池10000吨/年,含铅废物代码为HW31(900-052-31)。

有效期限:2025年3月7日至2026年12月27日。

收储中心

对应暂存点

备注

收储中心编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暂存点编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652301-00-001

新疆新标安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昌吉市大西渠镇玉堂村新疆新标安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马长燕15699164828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