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7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7日--2月10日(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94-234213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昌吉供电公司物资库房危废仓项目 | 昌吉州昌吉市三工镇工业聚集区国网新疆昌吉供电公司物资周转库厂区内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昌吉供电公司 | 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新建一体化智能防爆暂存柜2座,每个暂存柜的建筑面积为14.8m2,分别用于暂存废变压器油和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使用油桶进行存储,单只油桶容积200L,最大暂存量为2.685t(200L/桶,共15桶)。废蓄电池放置在防渗漏托盘内进行存储,防渗漏托盘共36个,每单层承重1t,电池货架共三层,最大暂存量3t。本项目仅针对电网内部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暂存,不收集、暂存社会面上的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不对其进行拆封、倾倒、分装、混装等操作。危险废物的运输和处置均委托有运输和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总投资6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7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废水产生。项目仅为危险废物临时存储,无工艺废水产生。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吸音和减振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的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废活性炭以及废含油抹布及废劳保用品暂存于危废暂存仓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加强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等相关文件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明确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和流向等信息,建立管理台账,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及转移。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危废暂存仓的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暂存柜放置于混凝土硬化地面上,仓体底座双面喷涂船级防锈漆后喷涂底漆及面漆,主体采用优质环氧底漆和面漆,仓体内外全面做耐酸防腐涂层处理,具有持久防腐功能。仓体入口处设置可拆卸式堵截泄漏挡板,仓体底部铺设有耐酸腐蚀且防渗漏的材料,且表面无裂隙,仓体底座内部采用优质镀锌板制作防泄漏槽,便于收集泄漏时的废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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