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公示(2024.12.16-12.20)吉木萨尔县新区净化水厂建设项目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1〕40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12月16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项目)。现将受理和拟审批公示同步进行,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0994-2267821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吉木萨尔县新区净化水厂建设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工业园以南500m处 | 吉木萨尔县水资源管理中心 | 乌鲁木齐市清泽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12-16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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