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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公示(2024.12.16-12.20)吉木萨尔县新区净化水厂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24-12-16 18:21:35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1〕40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12月16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项目)。现将受理和拟审批公示同步进行,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0994-2267821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吉木萨尔县新区净化水厂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工业园以南500m处

吉木萨尔县水资源管理中心

乌鲁木齐市清泽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12-16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吉木萨尔县新区净化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