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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4.12.6-12.10)呼图壁县人民医院DSA工作场所建设项目等6个项目
发布日期: 2024-12-06 13:14:21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6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6日-- 12月10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传    真:0994-2357370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

投资及占地面积

主要建设内容、产能、工艺

主要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各污染物及排放口所执行的排放标准

所在县市环保局审查意见文号

1

呼图壁县人民医院DSA工作场所建设项目

新建

呼图壁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医技楼三楼

项目占地60.96m2,项目总投资9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9%。

呼图壁县人民医院拟在新院区门诊医技楼三楼新建1处DSA工作场所,拟购置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用于影像诊断和介入治疗

(1)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的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呼图壁县丰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很少,基本不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

(2)大气染防治措施。装修过程中建筑材料的运输、现场搬运及堆放,以及人员来往产生少量扬尘,由于装修施工主要在机房室内,对外环境影响较小,装修施工中存在少量机械设备废气,由于机房通风排出,施工扬尘和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随施工的结束而结束。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装修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在施工完毕后,由施工人员清运至当地指定垃圾收集点处置。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医院生活垃圾收储运系统统一收集,由施工垃圾清运车及时拉运。采取以上措施,固体废物能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产生的机械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在施工时尽量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同时注意设备维护,避免产生设备故障噪声,午休时间及夜间禁止施工。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5)运营期DSA产生的放射性污染源主要是X射线,在非诊疗状态下不产生射线。DSA机房的设计方案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中的相关要求,人员年附加剂量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DSA机房设有动力通风装置进行通风换气,将室内空气排到室外,进风口设在机房上部,排风口设在机房下部,通风换气次数 4次/h。产生的臭氧和氮氧化物排放到空气在两个小时内会自动分解,对机房内外环境影响较小,。产生的臭氧可满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18883—2022)中表1室内空气质量指标及要求(≤0.16mg/m3,1小时平均);产生的氮氧化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0.12mg/m3)。DSA运营期产生的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呼图壁县丰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消毒和生活垃圾分开存放,移交有资质的单位做好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纳入医院现有生活垃圾收储系统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乌鲁木齐星辰汇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将军庙75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新建

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项目投资:84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4万元,占总投资的1.4%。永久占地1.58hm2

①220kV克山钱一线~将军庙750kV变线路工程:起于220kV克山钱一线98#塔和99#塔,止于将军庙750kV变电站,新建两条220kV并行架空输电线路,线路全长约2×29km。

②220kV京钱线~将军庙750kV变线路工程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扰动面积,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线路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和教育,严禁发生捕捉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用的裸土地和草地进行迹地清理、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车辆运输土方或散体材料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外排,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可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或自然蒸发。加强施工期废污水管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经租用民房的污水处理设施或沿线设置的移动厕所、临时厕所收集处理,移动厕所和临时厕所需做好防渗处理,生活污水收集后进行定期清运,不得随意排放;规范施工区和作业区域,不得随意扩大,定期对车辆和施工机械进行维护保养,防止出现油料跑冒滴漏。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限制夜间施工;运行期线路选用的导线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的标准。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线路及铁塔拆除工程产生的废旧金具、塔材集中回收,由电力公司统一回收处理。施工期生活垃圾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处置;施工土方回填、护坡、平整及迹地恢复;更换旧设备、包装袋等材料统一回收、综合利用。运营期检修时产生少量检修固废和人员生活垃圾妥善处置。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昌吉平沙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新建

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项目投资:39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3万元,占总投资的1.72%。永久占地0.79hm2

新建平沙220kV升压站~将军庙750kV变电站220kV线路工程,线路起于平沙220kV升压站,止于将军庙750kV变电站,线路路径长约21.5km,除将军庙变电站受端采用2基双回路终端塔(本期单边挂线)外,其余段均采用单回路架设。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扰动面积,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线路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和教育,严禁发生捕捉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用的裸土地和草地进行迹地清理、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车辆运输土方或散体材料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外排,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可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或自然蒸发。加强施工期废污水管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经租用民房的污水处理设施或沿线设置的移动厕所、临时厕所收集处理,移动厕所和临时厕所需做好防渗处理,生活污水收集后进行定期清运,不得随意排放;规范施工区和作业区域,不得随意扩大,定期对车辆和施工机械进行维护保养,防止出现油料跑冒滴漏。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限制夜间施工;运行期线路选用的导线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的标准。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处置;施工土方回填、护坡、平整及迹地恢复;更换旧设备、包装袋等材料统一回收、综合利用。运营期检修时产生少量检修固废和人员生活垃圾妥善处置。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4

昌吉阜康黑沙梁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昌吉段)

新建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项目投资:108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4万元,占总投资的0.65%。永久占地1.05hm2

昌吉段线路,起于拟建的昌吉黑沙梁220kV升压汇集站,止于J9号杆塔处,线路全长约63.2km,全线采用单回塔架设。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回收利用;输电线路施工时,在施工区域设置简易排水系统,并设置简易沉砂池,使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设置施工营地。对线路运行维护人员进行水环境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将工程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物妥善处置,及时消除由此带来的环境影响。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污水产生。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线路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各项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通过类比监测可以预测,220kV输电线路电晕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工程线路投运后沿线声环境可基本维持建设前水平,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新建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土地平整。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5

昌吉川月220千伏升压汇集站项目

新建

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西北侧约130km处

项目投资:208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占总投资的0.79%。永久占地62775m2

新建220kV升压站,主变规模为3×250MVA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木垒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汇集站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夏季用于场区绿化和道路洒水,冬季贮存,不外排。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汇集站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各项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运行期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确保汇集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弃土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固体废物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运营期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经收集暂存危废舱,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主变在检修或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为危险废物,排入事故油池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运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处理。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

昌吉庭月110千伏升压汇集站项目

新建

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西北侧约130km处

项目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2.0%。永久占地7652.55m2

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主变规模为1×150MVA;通过1回110kV送出线路接入川月220kV升压汇集站,单回路架设,线路长约7.3km。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木垒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汇集站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夏季用于场区绿化和道路洒水,冬季贮存,不外排。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汇集站、输电线路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各项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运行期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确保汇集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弃土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固体废物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运营期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经收集暂存危废舱,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主变在检修或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为危险废物,排入事故油池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运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处理。

报告类型:报告表

编制单位: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