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7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7日--11月28日(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庙探1井勘探钻探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5828m2,均为临时占地。建设内容:部署1口勘探井,井号庙探1井,井身结构为三开直井,钻井进尺5450m,钻井期94天,试油期约120天。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占地面积,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对临时占地应依法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态经济补偿和恢复植被,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低速慢行,不得超载,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加盖遮盖物,最大限度防止扬尘扩散;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并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施工期井场边界柴油发电机烟气排放的污染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试油期伴生气经排气管线充分燃烧后排放,试油期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试油期间洗井废水、压裂返排液经专用储罐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石西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相关标准后全部回注油藏,不得外排;钻井采用下套管注水泥固井的完井方式进行水泥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生活营地设临时防渗收集池用于收集生活污水,收集暂存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井场设钻井液不落地设备,水基钻井岩屑采用一套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专用储罐,由岩屑处置单位直接拉运进行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方可进行综合利用。沾油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沾油抹布、手套等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运至昌吉市生活垃圾城北填埋场处置。 |
| 2 | 新湖2井、新湖101井勘探钻探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由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钻勘探井2口,井型为直井,钻井总进尺9930m,井号:新湖2井、新湖101井,井深分别为5000米、4930米,一开、二开、三开均使用水基钻井液;。程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工程、封井及公用工程。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占地为天然牧草地,开工建设前应取得林草部门的意见方可开工。合理规划占地面积,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对临时占用地应依法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态经济补偿和恢复植被,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低速慢行,不得超载,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加盖遮盖物,最大限度防止扬尘扩散;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并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施工期井场边界柴油机、发电机烟气排放的污染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试油期产生的伴生气经排气管线充分燃烧后排放,试油期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浓度限值要求。 (三)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本项目产生的试油废水、压裂返排液采用井场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石西集中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油藏;钻井采用下套管注水泥固井方式进行水泥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生活营地设临时储集池(具备防渗)用于收集生活污水,收集后运至克乌尔禾污水处理厂处置。 (四)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本项目通过建筑隔声、合理选取机械、车辆设备类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本项目钻井泥浆为水基泥浆,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钻井期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出的岩屑暂存于岩屑储存罐,委托岩屑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 65/T 3997-2017)后综合利用;本项目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运输及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理至克拉玛依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
上一篇: 关于《昌吉州生态环...
下一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